2022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任务,围绕“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三大目标,着力强化法治理念,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部署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及领导干部季度学法计划安排,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专题讲座,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门户网站、机关办公楼大屏幕滚动展播、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学习资料等多种方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广泛学习宣传。二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方案举措,印发《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工作具体责任分工》《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法制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度法治考核及日常考核任务,建立完善局门户网站“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内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四是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积极落实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年度述法,并以“法律视角下的市场监管职责与使命”为题,为全局领导干部讲授法治课;向自治区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书面报送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
二、落实专项督察意见,确保全面及时整改到位
积极整改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积极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集中采购行政执法记录仪,配备音像记录室,保障执法办案及听证工作更好开展;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包含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子栏目,动态做好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规范》,实现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2022年,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共制定抽查任务17782个,检查市场主体130325户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抽查检查结果信息635396条。三是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制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律顾问单位讲法计划》,利用“每周一课”平台,“线上+线下”统筹推进执法队伍建设,横向覆盖各专业领域,纵向贯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培训范围广、频率高。今年共举办“每周一课”线上培训班11期、线下重点工作专题培训19期、处级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7期,培训人数1.2万余人次。四是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45 热线诉求办理规定》,依法及时受理、积极妥善处置各类投诉举报,通过12315平台共接到消费者投诉106884件、举报27180件、咨询 174690件,共涉及争议金额3.96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8亿元,投诉举报办结率 93.74%。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市场监管立法质量
高质量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四部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同步开展宣贯工作。通过书面调研、赴盟市实地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向自治区人大、自治区司法厅报送我局五年立法规划(2023-2027年)和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列入自治区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列入2023年自治区政府规章调研项目。
四、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持续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
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强化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和水平。在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集体讨论机制,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同时积极发挥公职律师的专长,由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项的讨论和论证,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全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及时备案规范性文件12件;对我局代政府起草的3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拟废止5件、继续有效28件(其中拟修订5件);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在局门户网站补充公示17件。
五、坚持监管服务最优,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围绕“一网通办”总目标,在“七个一”上下功夫。一是推行“一次联办”。整合市场监管部门18类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推行统一受理、后台分拨、集中发放的“总分总”办理模式,有效减少申请人多头、多次跑动。二是保障“一日办结”。打通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税务、住建、银行等企业开办部门间数据传输壁垒,优化共享数据传输方式、减少传输节点、压缩传输时间、提高传输质量,实现企业开办各部门业务数据传输在2-15分钟内完成,为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提供保障。三是实行“一表填报”。大力推动企业开办业务联办,充分整合信息填报项,实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税务信息采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企业开办业务一次采集、一表填报。四是实现“一次认证”。统一各部门业务实名认证、电子签名办理标准,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增加活体检测、智能人脸识别比对功能,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五是升级“一网通办”。扩大联办场景,逐步整合申领执照、印章刻制、社保登记、税务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医保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六是实现“一照通行”。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以国家电子营业执照相关功能为依托,将市场监管系统18类许可证照集中整合至电子营业执照APP,实现统一发放、集成应用,在办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企业登记、食品许可、企业年报等业务时,无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其他证照,仅凭电子或纸质营业执照即可办理。七是推行“一站服务”。推行线上一网、线下一站服务模式,以各级 大厅为依托,整合各部门办理窗口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并以“政银合作”银行网点为依托,提供一站式帮办代办就近服务。截至12月底,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53万户,同比增长6.71%。
(二)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及职能调整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今年拟调整权力事项共计38项(拟新增24项、取消4项、下放1项、变更9项),已报 局审核。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梳理编制我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包含行政许可事项25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局职能职责,编制报送自治区本级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714项,行政强制事项31项)。
(三)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梳理明确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容,严格落实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结合自治区发改委发布的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全面做好梳理排查、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
(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2022版)》四张清单,梳理汇总92项不予实施行政处罚事项、32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7项容缺受理事项、1项证明告知承诺事项。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对477件案件适用不予行政处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四张清单”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已入选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同时,将该案例报送自治区党委改革办,申请列入“年度改革经典案例”。
(五)积极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台账。一是制定《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任务清单〉落实工作的通知》和配套《任务清单》,共90项具体任务(其中关联自治区任务61项,自选任务29项),对工作责任、问题整改、督查通报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组织开展“走基层 办实事 优环境”专项行动,在提升企业满意度上下功夫,持续把收集和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办好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难事”“急事”“繁事”“愁事”,实实在在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尽快复工复产七条措施》,从畅通网上办事渠道、实行柔性执法、持续结对帮扶等方面出台系列举措,为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走出困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一是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严格法制审核把关。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落细,完善并动态调整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内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法制审核,推进审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好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工作,全年共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7次,重大疑难案件审核讨论19次,组织听证1次,审查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16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为局机关140名执法人员和3个直属事业单位55名委托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二是对全区13个盟市(二连浩特因疫情原因未能去检查)及24个旗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分东西部对盟市66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现场交叉互查。我局执法监督工作得到了市场监管总局的高度认可,在官网刊发信息进行宣传。三是在行政应诉工作中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应诉中的专业优势;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2022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1件法院裁定不予执行,3件尚未结案),办理民事案件6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参与行政复议案件1件,市场监管总局驳回当事人复议请求。
七、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助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八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指引。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安排部署年度普法工作。组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和市场监管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面向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专题培训6期,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水平。同时充分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推送新颁布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法制工作信息及盟市现场检查优秀视频展示等内容,对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过去一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监管执法队伍综合业务能力不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督效果有待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方式需改进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切实强化依法全面履职为目标,大力夯实法治基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力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推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修订;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落细;四是健全自治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五是全面推进落实我区市场监管“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力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探索“线上+线下”等普法新形式,不断增强普法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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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1 10:00
来源: 法规处
2022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任务,围绕“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三大目标,着力强化法治理念,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部署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及领导干部季度学法计划安排,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专题讲座,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门户网站、机关办公楼大屏幕滚动展播、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学习资料等多种方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广泛学习宣传。二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方案举措,印发《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工作具体责任分工》《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法制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度法治考核及日常考核任务,建立完善局门户网站“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内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四是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积极落实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年度述法,并以“法律视角下的市场监管职责与使命”为题,为全局领导干部讲授法治课;向自治区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书面报送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
二、落实专项督察意见,确保全面及时整改到位
积极整改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积极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集中采购行政执法记录仪,配备音像记录室,保障执法办案及听证工作更好开展;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包含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子栏目,动态做好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规范》,实现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2022年,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共制定抽查任务17782个,检查市场主体130325户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抽查检查结果信息635396条。三是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制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律顾问单位讲法计划》,利用“每周一课”平台,“线上+线下”统筹推进执法队伍建设,横向覆盖各专业领域,纵向贯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培训范围广、频率高。今年共举办“每周一课”线上培训班11期、线下重点工作专题培训19期、处级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7期,培训人数1.2万余人次。四是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45 热线诉求办理规定》,依法及时受理、积极妥善处置各类投诉举报,通过12315平台共接到消费者投诉106884件、举报27180件、咨询 174690件,共涉及争议金额3.96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8亿元,投诉举报办结率 93.74%。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市场监管立法质量
高质量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四部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同步开展宣贯工作。通过书面调研、赴盟市实地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向自治区人大、自治区司法厅报送我局五年立法规划(2023-2027年)和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列入自治区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列入2023年自治区政府规章调研项目。
四、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持续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
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强化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和水平。在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集体讨论机制,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同时积极发挥公职律师的专长,由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项的讨论和论证,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全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及时备案规范性文件12件;对我局代政府起草的3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拟废止5件、继续有效28件(其中拟修订5件);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在局门户网站补充公示17件。
五、坚持监管服务最优,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围绕“一网通办”总目标,在“七个一”上下功夫。一是推行“一次联办”。整合市场监管部门18类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推行统一受理、后台分拨、集中发放的“总分总”办理模式,有效减少申请人多头、多次跑动。二是保障“一日办结”。打通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税务、住建、银行等企业开办部门间数据传输壁垒,优化共享数据传输方式、减少传输节点、压缩传输时间、提高传输质量,实现企业开办各部门业务数据传输在2-15分钟内完成,为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提供保障。三是实行“一表填报”。大力推动企业开办业务联办,充分整合信息填报项,实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税务信息采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企业开办业务一次采集、一表填报。四是实现“一次认证”。统一各部门业务实名认证、电子签名办理标准,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增加活体检测、智能人脸识别比对功能,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五是升级“一网通办”。扩大联办场景,逐步整合申领执照、印章刻制、社保登记、税务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医保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六是实现“一照通行”。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以国家电子营业执照相关功能为依托,将市场监管系统18类许可证照集中整合至电子营业执照APP,实现统一发放、集成应用,在办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企业登记、食品许可、企业年报等业务时,无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其他证照,仅凭电子或纸质营业执照即可办理。七是推行“一站服务”。推行线上一网、线下一站服务模式,以各级 大厅为依托,整合各部门办理窗口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并以“政银合作”银行网点为依托,提供一站式帮办代办就近服务。截至12月底,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53万户,同比增长6.71%。
(二)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及职能调整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今年拟调整权力事项共计38项(拟新增24项、取消4项、下放1项、变更9项),已报 局审核。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梳理编制我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包含行政许可事项25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局职能职责,编制报送自治区本级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714项,行政强制事项31项)。
(三)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梳理明确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容,严格落实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结合自治区发改委发布的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全面做好梳理排查、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
(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2022版)》四张清单,梳理汇总92项不予实施行政处罚事项、32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7项容缺受理事项、1项证明告知承诺事项。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对477件案件适用不予行政处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四张清单”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已入选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同时,将该案例报送自治区党委改革办,申请列入“年度改革经典案例”。
(五)积极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台账。一是制定《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任务清单〉落实工作的通知》和配套《任务清单》,共90项具体任务(其中关联自治区任务61项,自选任务29项),对工作责任、问题整改、督查通报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组织开展“走基层 办实事 优环境”专项行动,在提升企业满意度上下功夫,持续把收集和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办好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难事”“急事”“繁事”“愁事”,实实在在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尽快复工复产七条措施》,从畅通网上办事渠道、实行柔性执法、持续结对帮扶等方面出台系列举措,为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走出困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一是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严格法制审核把关。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落细,完善并动态调整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内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法制审核,推进审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好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工作,全年共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7次,重大疑难案件审核讨论19次,组织听证1次,审查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16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为局机关140名执法人员和3个直属事业单位55名委托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二是对全区13个盟市(二连浩特因疫情原因未能去检查)及24个旗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分东西部对盟市66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现场交叉互查。我局执法监督工作得到了市场监管总局的高度认可,在官网刊发信息进行宣传。三是在行政应诉工作中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应诉中的专业优势;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2022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1件法院裁定不予执行,3件尚未结案),办理民事案件6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参与行政复议案件1件,市场监管总局驳回当事人复议请求。
七、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助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八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指引。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安排部署年度普法工作。组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和市场监管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面向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专题培训6期,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水平。同时充分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推送新颁布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法制工作信息及盟市现场检查优秀视频展示等内容,对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过去一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监管执法队伍综合业务能力不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督效果有待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方式需改进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切实强化依法全面履职为目标,大力夯实法治基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力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推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修订;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落细;四是健全自治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五是全面推进落实我区市场监管“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力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探索“线上+线下”等普法新形式,不断增强普法的渗透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