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扩大政策支持范围,优化实施机制,强化资金保障与监管,为大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注入新动力。
持续用力 做好政策衔接
加力扩围推动“两新”
在设备更新方面,除延续对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支持外,新增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潜力领域,重点支持企业购置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将新能源公交车报废更新补贴提高至平均每辆车8万元,强化对绿色转型支持。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展至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将家电补贴品类从2024年的8类增至12类,新增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首次将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单件最高补贴达销售价格的15%(不超过500元)。此外,2024年已享受补贴的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可继续申领,政策延续性进一步增强。
更加给力 加大资金投入
扎实推进惠民惠企
去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积极落实国家"两新"政策,在争取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基础上同步加大投入力度,2024年累计下达中央和自治区以旧换新资金36.92亿元、设备更新资金8.27亿元;2025年已预拨中央和自治区以旧换新资金15.79亿元,支持政策接续实施。同时,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在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基础上,叠加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额外贴息,进一步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助力企业积极开展设备更新工作。
协调推进 强化组织保障
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作为“两新”工作推进机制成员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协同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等部门加强政策梳理研究,共同制定完善全区各领域实施细则,及时下达中央资金,足额保障自治区配套资金。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强化资金全流程监管,严防资金挤占挪用,指导和督促各地优化资金兑付程序,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两新”政策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