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