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银携手 金融赋能 助力自治区粮食市场化收购融资, 3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在呼和浩特市联合举办“金融助力粮食市场化收购”合作签约暨政银“粮贸贷”产品发布会。 会上双方代表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基于涉粮贷款主体需求开发创新金融产品“粮贸贷”并明确建立长期沟通会商机制。聚焦粮食收储旺季资金需求痛点,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灵活用款机制、实施利率优惠等组合措施,为粮食购销企业、专业合作社及粮食经纪人提供全流程融资解决方案,能有效满足不同规模市场主体的资金需求。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进深化粮食收储和物资储备改革任务落实,不断丰富粮食市场化收购金融产品与服务,与多家金融机构通过联席会议、合作协议、宣传推介等方式进行合作。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着力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粮食购销,积极协调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及时足额提供信贷资金,确保粮食企业“有钱收粮”。邮储银行内蒙古分行在自治区设有798处营业网点,旗县网点覆盖率100%。该行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的核心定位,2024年投放涉农贷款253亿元,服务农牧户与涉农企业16万户,重点支持粮食收购、牛羊养殖、农资农机三大产业,为提振当地农牧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及重要农牧产品供应安全发挥积极作用。此次政银合作,是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与邮储银行充分整合资源、发挥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的有效契机,将在降低贷款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搭建沟通桥梁等多方面产生强大合力,为粮食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创造更好的融资环境,开创粮食产业与金融服务协同发展新局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内蒙古力量。
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召开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会, 2月27日,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组织召开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会,同步举办2025年第二期北疆重点民企大讲堂。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自治区十一届党委常务委员会第163次会议、自治区政府2025年第6次常务会议和全区社会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安排工作部署。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三处干部围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各盟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自治区、盟市两级重点民营企业通过线上方式参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深入推动实施重大项目谋划行动, 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迅速行动,牵头统筹推动落实。一是牵头研究起草《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方案》提出紧盯战略、规划、政策、产业、资金谋划项目,紧扣重点产业布局,在10大产业集群基础上,增加传统能源和矿产资源、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绿色低碳4个领域(共14个领域)作为谋划重大项目主要方向,明确了2025年及“十五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和牵头单位。为推动《方案》有效实施,明确责任主体和任务分工,持续优化前期工作、要素资金保障、招商引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改革创新、组织保障六个推进机制。目前,《方案》已经自治区政府2025年第3次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并经自治区党委同意,将于近期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二是推动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开好局、起好步”。2月5日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2025年重大项目谋划行动调度推进会》,通报了全区2024年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安排部署了2025年重点项目谋划行动,提出一季度计划完成投资1500亿元,实现年度“开门红”的目标要求。目前,2025年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结率达到59%,力争一季度手续办结率达到80%。三是促进自治区重大项目细化落实。2025年已申报获批国家“两重”支持项目52个,建设资金86.81亿元;中央预算内支持项目68个,建设资金12.46亿元。已储备2025年计划实施政府投资5000万元以上、企业投资亿元以上项目3336个,总投资3.7万亿元,力争年度建设投资突破万亿元,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
我区再添一座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25〕86号),方案明确此次布局调整后,全国共有152个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229个国家物流枢纽。我区除已列入《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18〕1886号)的呼和浩特、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包头、赤峰、呼伦贝尔(满洲里)、锡林郭勒(二连浩特),本次新增巴彦淖尔(甘其毛都),截至目前,自治区已有八座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指导推进列入承载布局的盟市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为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发挥带动产业集聚效应、整合优化物流资源配置、提高物流服务能力和质量提供重要保障。
春节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主副食品供应充足 价格稳定, 春节将至,为及时准确掌握与群众生活、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及价格情况,1月22日上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张磊副主任带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监审处、自治区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会同呼和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节前呼和浩特市主、副食品批发和零售市场开展节前市场巡视,实地了解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动情况。一、蔬菜价格小幅波动。从东瓦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了解的情况看,目前我区蔬菜主要来自北京、河北、山东等地,蔬菜市场供应充足、品种齐全,由于还未到春节,节日效应提振尚不明显,蔬菜市场购销平稳,价格稳中小幅波动。1月22日,东瓦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5种蔬菜综合平均零售价格为3.47元/500克。后期随着气温继续下降及春节逐渐临近,预计我区蔬菜在节日效应提振下,价格将小幅上涨。二、猪肉价格稳中小幅上涨。1月22日,东瓦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猪肋条肉、带皮后腿肉零售价格均为每500克13.00元,与1月15日相比保持稳定;精瘦肉每500克16.50元,与1月15日相比上涨3.13%。从商户了解到,近期在节日效应拉动下,猪肉市场购销两旺,特别是五花肉、精瘦肉、排骨等需求较为旺盛,目前猪肉市场供应充足,预计春节前后猪肉价格以稳中小幅波动为主。三、牛肉、羊肉价格稳定。1月22日,东瓦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牛肉零售价格为25元/500克,去骨羊肉零售价格为30元/500克,与1月15日相比均保持稳定。目前市场上牛、羊肉供应充裕,预计春节前后价格波动幅度较小。四、鸡蛋价格稳定。从东瓦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华联超市采集的平均数据显示,1月22日鸡蛋零售价格为5.00元/500克,与1月15日相比基本稳定。从华联超市了解到,12月份以来我区鸡蛋价格季节性小幅下降,而近期随着春节临近,食品加工厂及居民对鸡蛋的采购量有所增加。目前,鸡蛋市场供需平衡,预计春节前后价格小幅波动为主。从市场巡视综合情况来看,节前粮油肉蛋蔬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货源充足,品种丰富,价格稳定,市场运行平稳有序。节假日期间,自治区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将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密切关注民生市场价格动态,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协调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环资领域开年第一会 共商共享共建零碳园区 促进内蒙古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为贯彻落实好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建立一批零碳园区,支持发展‘绿电直供’模式,加快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优先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最大程度使用清洁能源”,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打好能耗双控收官战,努力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快建立一批零碳园区”的工作要求,2025年1月3日我委组织召开环资领域开年第一会,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家能源研究所、国家节能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设计总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及相关厅局、盟市、园区有关负责同志近70人参加会议。内蒙古园区种类丰富、建设场景多样、风光资源富集,建设零碳园区更有利,内蒙古建成一批零碳园区将是园区经济增长新的增长极,是产业集群发展的标准地,是落实自治区项目谋划行动的重要抓手,是招商引资的新引擎,是内蒙古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会议分两阶段进行,上午调研研讨、下午培育对接,参会领导和专家建言献策、把脉会诊、答疑解惑,参会盟市积极主动、热情高涨,深刻认识到建设零碳园区为地方经济带来的新动力,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抢抓机遇、谋划零碳园区建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园区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本地区建设零碳园区的优势、路径及初步培育计划。通过培育对接,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探索了零碳园区建设的初步路径,并以此次参会的专家智库为载体,搭建了国家、自治区、旗县区、园区上下互动、专家赋能的良好交流渠道,建立了常态化联络机制。“十四五”时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信厅、能源局已牵头建设了6个低碳、零碳园区,下一步,我委将在已建成低碳、零碳园区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发展,制定我区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秉持“开放申报,试点先行、示范引领,评建结合、以评促建,动态升级、久久为功”的原则,培育一批零碳园区,抢抓双碳发展机遇。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凝心聚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生活理念,现将我区2024年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情况公布如下。一、主要工作及成效(一)强化粮食机收减损。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主要粮油作物机收减损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玉米机械化提单产技术指引》等。在重要农时节点召开线上线下会议,调度推动各地落实落细主要粮油作物机收减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落实“一喷多促”2018万亩,实施紧急追肥476万亩次。针对病虫害防控,派出科技小分队102个,下沉干部1000余人次,累计开展病虫害防治9900万亩次,特别是快速防治呼伦贝尔、兴安盟玉米北方炭疽病706万亩次,完成防治1.09亿亩次,有效遏制了病虫害蔓延。同时强化宣传动员、机手培训、技术指导、装备升级、质量管理、政策引导以及服务保障,全方位提升粮食收获质量,2024年全区粮食产量达820.1亿斤,同比增长3.60%,实现粮食生产“二十一连丰”。(二)减少粮食储存损失损耗。牢固树立增产必须节约、节约就是增产意识,印发《关于推进农户科学储粮节粮减损经验材料的通知》,积极推广兴安盟科学储粮节粮减损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重点支持“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行动”等,对全区28个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带动社会资本投入1.23亿元。通过升级改造现有仓储设施设备不断提升仓储现代化水平,为降低粮食储存环节损耗创造有利条件。建立政府储备粮食储存环节损耗监测机制,利用政府储备粮食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全区各级政府储备粮食承储企业实时在线监管,推动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降低储存损失损耗。(三)加强粮食运输减损。提升粮食运输装备专业化水平,在区内粮食主产区积极推广粮食专用散装运输车、集装箱等设备,逐步代替传统袋装运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技术规范,在粮食运输领域推广多式联运、网络货运等组织模式,提高运输效率,提升粮食运输技术水平,降低运输环节粮食损耗。积极推进自治区与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共同实施“依托‘北粮南运’交通物流大通道推进降本提质增效”试点,着力打造安全顺畅、便捷高效的“北粮南运”大通道。(四)减少粮食加工损失。深入推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落实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工作任务,共安排资金16842万元支持乳制品精深加工。加强食品精深加工方向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2024年培育食品加工领域创新型中小企业54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9户。围绕农牧业主导产业链,谋划实施一批精深加工项目,重点推进沁原肉食品鲜冻肉、蓝威斯顿薯条薯饼、梅花生物苏氨酸等项目建设,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提升加工转化率及产品附加值。(五)强化食品浪费违法惩治。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将制止餐饮浪费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频同步开展,重点检查平台、商家是否存在提示提醒责任不落实、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以及线下经营场所是否存在严重浪费食品行为,依法依规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造成明显浪费、严重浪费且拒不改正的,依法严厉处罚。开展“随机查餐厅”5260次,发现存在餐饮浪费行为的餐饮服务经营者692次,均已责令整改。因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责令整改并予以警告案件37例。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红黑榜”机制,公布红榜餐饮单位343家,黑榜餐饮单位207家。(六)强化青少年教育和勤俭节约家风建设。在全区持续举办的环保第二课堂、绿色夏令营、环保知识竞赛、主题团队日等活动中,深入开展青少年节约粮食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形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良好习惯。大力开展“光盘行动”等重点示范活动,聚焦节约粮食,借助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有利契机,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青春守护中国粮”光盘打卡挑战赛,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助力广大青少年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区青少年打卡10万余次,位列全国第一,“光盘行动”活动开展至今累计386.4万人次参与。依托区内“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女农牧民素质培训,培训课程涵盖种养殖专业课程,提升基层妇女科学种养殖技能,加大科学种殖知识普及力度,全区各级妇联共举办培训班30期,培训1045人。二、加强反食品浪费措施(七)减少家庭和个人食品浪费。将反食品浪费工作纳入《健康内蒙古合理膳食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营养计划2024年重点工作》中,构建涵盖个人和家庭、社会和政府层面的合理膳食工作机制。大力开展以合理膳食、均衡营养、文明用餐、节约粮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倡小份量、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膳食,倡导个人和家庭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饮食文化,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八)加强引导规范。加强对餐饮行业协会参与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的宣传引导,鼓励餐饮行业协会积极制定团体标准。充分利用对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和复核,并结合文化和旅游行业专项检查,大力整治“舌尖上的浪费”。发布《关于网络外卖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告知书》,从亮照亮证经营、引导文明消费、转变服务方式、加大源头管控、坚持诚信守法五个方面压实餐饮平台主体责任,弘扬勤俭节约风尚,倡导行业自律规范,共同抵制“舌尖上的浪费”。(九)深化“光盘行动”。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推进机关食堂、医院食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光盘行动”,鼓励引导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断优化用餐服务,提供符合节约要求的标准化菜品,开展个性化供应,推行半份菜、小份菜、拼盘菜。倡导餐饮服务单位按照宴席预定情况,合理安排餐台数量、类型,实施“N+备用桌数”预定机制。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设置最低消费额,自觉做到提醒适量点餐,主动说明餐品份量、规格。鼓励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提供可回收可重复利用的打包盒,主动帮助打包,培养消费者打包意识。(十)促进行业自律。发布《关于在全社会营造餐饮勤俭节约良好氛围的倡议书》和《内蒙古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自律公约》。充分调动餐饮行业协会、餐饮服务等单位积极宣传、落实制止餐饮浪费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节约型餐饮服务单位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促进餐饮业可持续发展。重点督促餐饮外卖平台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理性消费,推动入网餐饮服务者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提供小份菜、半份菜的外卖专供餐,积极推进网络餐饮节约标准创新发展,减少餐饮浪费。(十一)机关食堂反浪费。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加强党政机关反食品浪费工作,建立完善全区旗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食堂名录库,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自评、抽查工作。开展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将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与各类示范单位创建相融合、相促进,有效提升创建评价导向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通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推进全区旗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反食品浪费工作深入开展。(十二)学校食堂反浪费。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2024年资源节约集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将加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积极推广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严格执行自治区学校食堂节约规范。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健康饮食指导,制定、完善节约用餐规范。强化学校食堂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大小份、半份、拼菜、自助餐等供餐服务,方便师生按需购餐。(十三)企业食堂反浪费。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的原则,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强化监管企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监管企业切实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坚决遏制餐饮消费环节浪费。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关于推动监管企业落实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定期开展企业职工食堂反食品浪费和公务活动用餐节约专项工作和“大吃大喝、铺张浪费”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十四)加强食品浪费调查评估。印发《关于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经营者抽样调查和居民问卷调查。进一步夯实反食品浪费工作,着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社会风尚。(十五)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强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区各级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报道方法、丰富宣传报道形式、拓展宣传报道渠道,持续做好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新闻宣传。结合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发挥各平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头条号、人民号等新媒体宣传矩阵,普及和宣传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知识。下一步,自治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方案》,全力做好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节粮减损相关考核工作,加力推进我区粮食全链条各环节节约减损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全面提升全民节粮意识,努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气,推动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粤蒙合作成果丰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度对接,2023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3—2027年)》(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签订一年来,粤蒙两地立足各自禀赋特点和战略定位,锚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为目标,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交流对接,积极推动产业发展互动互补,为我区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提供强大助力。《协议》共涉及21项合作任务,截至11月末,4项任务已完成,12项任务完成年度目标,其余任务正在积极推进。投资合作方面,围绕能源、教育、科技创新领域促成落地合作项目3个,投资额约15亿元,给予专项资金支持1400万元;农牧业合作方面,组织约130余家企业携多种两地特色商品互访交流;教育领域合作方面,促进两地高校及事业单位深度合作,达成课题项目2项;卫生健康领域合作方面,组织我区多所医疗机构19个特色专科共53人赴粤参加培训学习,加强两地医药、重大疾病防治等方面专业研讨;在文化旅游领域合作方面,协调广东文旅企业在我区举办特色文化主体活动2次,我区58家文旅企业、20余家媒体赴会交流;金融服务领域合作方面,协调广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为我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约8.3亿元,推动我区1家企业在深交所上市。《协议》的顺利实施,是我区积极探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的有力抓手。目前,我区与粤港澳大湾区办已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就协议推进落实情况及蒙港、蒙澳投资交流情况开展了对接沟通。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发挥粤蒙合作统筹协调作用,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积极主动与广东省强化机制对接,为我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夯实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谋划储备出总投资为300余亿元的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我委以碳排放双控先行探索为抓手,以谋划储备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为重点,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11月8日,我委向各盟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谋划储备我区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的通知》,通过组织会议、实地调研、推动政策落实等多种方式,积极谋划储备出了总投资为335.86亿元的21个项目。国家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给予五方面的优先支持政策。一是优先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择优纳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二是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给予阶段性支持政策;三是对掺烧生物质/绿氨发电、加装CCUS设施部分电量予以单独计量;四是对优先支持碳减排效果突出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接入电网;五是对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或零碳发电量予以优先上网。经调度统计,全区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共计30个。按项目建设状态看,已改造项目5个、正在改造项目4个、谋划储备项目21个,正在改造项目和谋划储备项目总投资分别达61.87亿元、335.86亿元。按项目类型看,生物质掺烧项目12个、绿氨掺烧项目6个、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12个,项目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等地区。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支持和推动在建、拟建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建设,持续推动降低煤电碳排放水平,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将拟建项目以打捆形式申请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二是建立调度推进机制,会同相关厅局及时解决在建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降碳效果显著的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进行推广应用。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金融支持,探索利用债券市场、基金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拓宽资金来源,降低融资成本,为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推动东北地区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冰雪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冰雪经济活力的有关部署,推动东北地区冰雪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实施期至2027年。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坚持发挥优势、锻长长板,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立足东北地区冰雪资源禀赋,积极把握机遇,把冰雪经济作为新增长点,发展冰雪旅游、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全产业链,努力打造世界级冰雪品牌和冰雪旅游胜地,将东北地区建设成为我国冰雪经济高地,有力促进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二、着力提升冰雪旅游品质(一)建设高品质冰雪旅游目的地。发展冰雪文化旅游和休闲度假产业,支持以冰雪为主题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和A级旅游景区建设,推动黑龙江亚布力、吉林北大湖、内蒙古扎兰屯、辽宁天桥沟等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建设,升级改造哈尔滨冰雪大世界、黑龙江雪乡、漠河北极村、吉林长白山等景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培育全球知名冰雪旅游高质量目的地。引导冰雪旅游目的地从单季开放向四季运营转变,探索发展夏季服务业态,因地因时开发避暑康养、乡村休闲等旅游度假产品。(二)丰富冰雪旅游消费场景。推动传统冰雪旅游产品提质升级,创新冰雕、雪雕、冰灯等冰雪艺术品设计制作,举办滑冰车、马拉雪橇、冰钓等体验式冰雪活动。探索冰雪旅游新业态、新场景,开展雪地音乐节、灯光秀、烟花秀等演艺活动,打造冰雪滑梯、冰雪漂流、雪原穿越等特色活动。组织开展商旅文体健联动的促消费活动,推动冰雪与当地民俗、美食、温泉等元素融合发展,推广冰葡萄酒、冷水鱼、冻蘑等东北地区特色农副产品。(三)加强冰雪旅游市场开发。充分发挥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机制作用,积极吸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旅客前往东北地区赏冰乐雪。着力吸引国外游客,支持将哈尔滨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优化调整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研究推动东北地区过境免签政策联动。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出台促进冰雪旅游消费的举措,探索设立地方冰雪日和专门假期。加强与在线旅游平台合作,拓展冰雪旅游产品销售渠道。(四)完善冰雪旅游交通设施。结合冰雪资源开发和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快沈阳至白河高铁、国道G331沿边开发开放旅游大通道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推进牡丹江至敦化高铁、新建亚布力机场、延吉机场迁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景区至交通枢纽、干线公路以及邻近景区间连接道路规划建设,打通旅游交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优化冰雪旅游旺季交通运输服务,增加列车班次、航线航班,适需增开旅游专列。探索在交通不便景区发展低空飞行,解决游客转运接驳问题。(五)提升冰雪旅游服务水平。完善冰雪旅游景区配套服务,加强酒店、餐厅、商场等建设,改造提升供水、供热、供气和旅游厕所等设施。规范旅游服务标准,强化冰雪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加强冰雪消费市场监管,健全跨区域旅游市场举报投诉联合处理机制,建立先行赔付等快速处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场所设施、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六)深化区域冰雪旅游合作。支持东北地区建立冰雪旅游合作机制,以哈尔滨—亚布力—雪乡—牡丹江—延边—长白山—通化—丹东—本溪—沈阳—抚顺—吉林—长春—哈尔滨环线为重点,联动黑河、漠河、呼伦贝尔、阿尔山等地区,共同策划推广冰雪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各地各类景区、滑雪场等加强合作,共同推出种类多样的联票、季卡等旅游套餐。加强与华北、西北等地区合作,促进冰雪旅游跨区域联动发展。三、加快发展冰雪运动(七)广泛开展群众性冰雪运动。支持开展大众冰雪季、欢乐冰雪周等活动,举办群众性冰雪运动会等赛事,开展雪地马拉松、雪地足球、冰上龙舟赛等休闲体育活动,因地制宜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群众性冰雪运动品牌。大力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将冰雪运动教育纳入体育课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中小学与体校、滑雪场、滑冰场等合作开展冰雪运动教育。(八)积极举办高水平冰雪体育赛事。支持哈尔滨办好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辽宁办好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支持东北地区申办国际滑联、国际雪联世界杯赛和全国各类冬季项目锦标赛等重要赛事,引进国际冰球项目等职业联赛分站赛,鼓励通过冠名、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赛事资源。发展冰雪项目竞赛表演产业,创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九)加强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加快哈尔滨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等比赛场馆综合改造,积极谋划场馆赛后利用和多季节运营。规划建设吉林省冰雪运动中心、沈阳王家湾冰上运动中心、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等项目。因地制宜建设可开展冰雪运动的全民健身中心和社区健身圈,在公共体育场馆增设冰雪运动场地,建设户外临时性冰雪运动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冰雪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冰雪运动场地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鼓励地方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冰雪运动场地用能用水成本。强化对运动场所、设施设备等监管,完善应急救援、医疗救治等安全保障体系。四、积极发展冰雪文化产业(十)强化冰雪文化展示推广。办好冰雪主题文化活动,扩大查干湖冬捕节、吉林雾凇节、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内蒙古冰雪那达慕等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充分挖掘冰雪文化资源,加强冰雪雕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举办各类展览展示和体验活动。打造冰雪文旅东北品牌,创新网络直播、短视频等营销方式,提升国内外知名度。(十一)创新冰雪文化产品。鼓励创作更多彰显东北地区冰雪文化底蕴的文学、音乐、影视、沉浸式实景演出等文艺作品,开发冰雪文化数字创意产品。推出具有冰雪特色的吉祥物、服装、饰品等文化创意产品。支持长春、哈尔滨等地建设冰雪文化产业园区。(十二)推动冰雪文化与红色文化、工业文化、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发展。依托相关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冰雪文旅线路,传承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协同推进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和冰雪文化发展,鼓励利用老矿区、老厂区、老厂房等建设冰雪运动场所和研学基地。深入挖掘东北地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冰雪元素充分展示各民族传统村落风貌和习俗、歌舞等文化特色。五、培育壮大冰雪装备器材等产业(十三)加强冰雪装备器材研发制造。支持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企业联合科研院所等开展冰雪场地设施设备关键技术攻关,重点提升造雪机、压雪车、制冰机、清冰车、索道缆车等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发展壮大个人冰雪运动器材产业,加强冰刀、冰鞋、滑雪板、滑雪服等产品研发生产。推动冰雪装备器材智能化发展,更好满足消费者沉浸式体验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冰雪运动装备器材特色产业园区,引进国内外龙头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建设冰雪装备器材检验检测中心和认证机构,推动认证结果国际互认。支持骨干企业、科研机构等参与制修订冰雪装备器材各类标准,加强与国际标准衔接。(十四)加快冰雪装备器材推广应用。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支持符合条件的冰雪文旅领域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实施。支持冰雪装备器材企业与滑雪场、滑冰场等密切合作,定制化开发冰雪场地设施设备,提供长期检测维修、更新升级等配套服务。结合冰雪运动进校园活动,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冰雪运动装备器材,开设公益性冰雪体育精品课程,提供“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推动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引导滑雪场、滑冰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冰雪场地设施设备和运动器材。(十五)培育发展寒地特色产业。支持黑河、漠河、呼伦贝尔等地加强汽车、飞机、高端装备等领域耐寒测试能力建设,发展壮大寒地测试产业。鼓励大兴安岭等地培育引进寒地中药材企业,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加快寒地中药材产业发展。依托当地气候条件和能源优势,合理规划建设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等,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六、完善政策举措(十六)加强冰雪人才培养。支持东北地区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冰雪经济相关专业,打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强冰雪旅游服务、赛事策划、设施维护、装备制造等技能型人才培养。支持黑龙江省建设国家冰雪运动学院。加大冰雪运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力度,引导冰雪项目退役运动员、专业教练员从事冰雪运动教育培训工作。(十七)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等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冰雪场地和文旅设施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冰雪场地开发主体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冰雪经济领域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发行上市。鼓励文旅类国有企业参与冰雪经济发展,积极引进民营资本和外资参与冰雪资源开发。(十八)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持地方对冰雪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合理保障冰雪经济发展使用林地等需求,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冰雪产业项目林草地占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审批手续。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符合条件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以及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广场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冰雪场地设施。对利用现有山川水面建设冰雪场地设施,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可按原地类管理。(十九)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冰雪体育、文化、人才、产业等领域国际合作,高质量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办好吉林冰雪产业国际博览会等展会,举办中俄冬季青少年运动会、中俄界江冰球友谊赛、中俄蒙国际冰雪节等活动。学习借鉴国外冰雪经济发展先进理念、开发模式和管理经验,持续提升发展水平。推动东北地区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东北地区冰雪经济发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加强指导支持。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督促,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要按程序报批,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