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评选结果和做好展播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落实自治区“六个行动”工作部署,3月24日,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启动了“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助力自治区节水行动深入开展。经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网上公示、复核审查,共评选出优秀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公益广告作品51件、广播和电视(网络视听)创意文案20件,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认真组织作品展播本次大赛紧扣自治区核心工作举办,组建区内外专家团队全程指导,中央媒体网站、客户端和自治区主要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社会各界参与度高,引导激发区内外产生了430余件节水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政管理部门、播出机构要充分运用好这一大赛成果,做好作品播出。对大赛评选出的一类、二类、三类优秀作品,要积极组织在广播、电视、网络和户外大屏等各类平台进行集中展播,对其余作品由各播出平台结合工作实际安排播出。播出情况请于9月30日前反馈至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邮箱nmgxgdcmc@126.com。二、压实播出审查责任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平台要严格执行播出审查和重播重审责任制,压实播出审查各环节责任,确保播出内容安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排播安排,确保节水主题公益广告播出与当前宣传氛围保持一致,发挥好公益广告作品成风化人、凝心聚力积极作用,赋能中央、自治区各项重大工作部署,播出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要及时报告反馈。三、持续开展精品创作公益广告具有短小活泼、便于传播的优势特点,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先进文化、凝聚社会共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平台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公益广告创作传播的新理念、新形式、新路径,持续推出精品力作,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积极作用。按照大赛规则,获得资金扶持的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要认真做好扶持资金相关票据的开具工作(作品扶持标准对照附件3)。 附件:1.“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优秀作品名单2.“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展播作品播出情况统计表3.“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优秀作品扶持标准4.“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展播作品下载链接“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优秀作品名单.wps“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展播作品播出情况统计表.wps“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优秀作品扶持标准.doc“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展播作品下载链接.doc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9日联系人:赵恒利(展播工作),联系电话:0471-4590091;张 丽(扶持资金),联系电话:15248064712。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评选结果的公示,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举办“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大赛启动以来,共收到节水主题公益广告参赛作品431件,经组织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共评选出优秀广播类作品17件、电视类作品17件、网络视听作品17件,优秀广播类创意文案10件、电视/网络视听类创意文案10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8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0471-4590091,邮箱:nmgxgdcmc@126.com。 附件:“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优秀作品名单“节约用水·北疆在行动”全区广电视听公益广告大赛优秀作品名单.wps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5年8月13日
关于开展“剧看北疆·微短剧+”创作计划的通知, 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司法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科学技术协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电影集团,各相关高等院校(院系),内蒙古网络视听协会: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深度参与网络视听文艺创新创造的活力,促进微短剧与我区千行百业结合,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赋能千行百业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1号)部署,现就开展“剧看北疆·微短剧+”创作计划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及目标“微短剧+”是指发挥微短剧接地气、懂网络、贴近生活的传播优势,将微短剧与其他领域或行业相结合,形成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经济业态,带动微短剧内容提质升级并赋能千行百业。开展“剧看北疆·微短剧+”创作计划,推出“跟着微短剧游北疆”、“跟着微短剧来学法”、“跟着微短剧来科普”、“跟着微短剧学经典”、“微短剧里看品牌”、“微短剧里看非遗”等6项创作计划,建立微短剧创作计划重点创作选题和创作单位推荐名录,打造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质微短剧。二、主要创作计划(一)“跟着微短剧游北疆”创作计划围绕乡村振兴、名城名镇名村、产业园区、传统文化、国家文化公园、城市景点、自然景观、特色美食等创作方向,深入挖掘自治区旅游资源,展示我区生态旅游特色,突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成效,表现新时代生态文明之美和人民生活之美,讲好乡村振兴故事。探索更多“微短剧+文旅”的融合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更好将微短剧流量优势引导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二)“跟着微短剧来学法”创作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促进微短剧与法律知识、法治案例深度融合,结合“每月一主题”、“北疆普法万里行”、“我最喜爱的法治乌兰牧骑”基层行等系列活动,围绕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微短剧演绎法律知识,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将法律知识和法治案例融入剧情,将微短剧的传播优势转化为普法效能,以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形式诠释法律的威严与温度,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法治内蒙古建设。(三)“跟着微短剧来科普”创作计划推动微短剧融入科普知识和科学精神,鼓励更多科技工作者支持和参与科普微短剧创作,助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赋能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创作推出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制作精良的科普类微短剧,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推动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四)“跟着微短剧学经典”创作计划围绕中华经典古籍、名著名篇,以及其中的名人名句等传统文化资源,用新表达、新手法、新技术,融入新时代精神,对经典及蕴含其中的深厚文化内涵、民族智慧进行创新演绎和阐释,推出源于经典、观照现实的“经典”微短剧,让经典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营造全社会学习经典、爱上经典的氛围。(五)“微短剧里看品牌”创作计划聚焦打造国家“粮仓”、“肉库”、“奶罐”、“绒都”四张亮眼名片,创作讲述新时代内蒙古国有品牌、民营品牌、“老字号”、“蒙”字标、“内蒙古味道”创新发展故事的微短剧,讲好品牌背后奋斗者故事,搭建起品牌与消费者生动互动的重要桥梁,进一步提升品牌文化内涵与情感价值,为品牌商机转化与落地开拓新领域,助力内蒙古企业做大做强。(六)“微短剧里看非遗”创作计划充分挖掘和展现内蒙古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以非遗项目和传承人为创作素材,挖掘不同门类非遗蕴藏的价值与内涵,让非遗通过新技术、新场景、新形式焕发出新生机、促进其活态传承,着力打造有思想内涵、有艺术追求、有制作品质的非遗题材微短剧,促进非遗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推动活动落地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好行业引导作用,广泛发动,积极为创作团队采风调研提供便利,帮助挖掘创作线索、搜集故事素材,在所涉及领域提供专家资源和智力支持。(二)推动精品创作。自治区广电局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微短剧+重点创作选题片单》,为入选的创作项目和创作单位提供专家咨询、实地采风、剧本研讨等全方位指导。将微短剧纳入内蒙古广播电视奖等各类奖项评奖范围,对入选广电总局、自治区广电局各类推优评选活动的微短剧,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各盟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辖区内制作机构填写的《创作计划申报表》报自治区广电局。(三) 培育人才队伍。加强校企合作,推动高校与微短剧机构合作,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微短剧人才培养,支持开设微短剧创作相关专业课程,建立微短剧实习实训基地,推进产学研用整体一体化发展,校企协同育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举办微短剧创作专题培训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支持相关机构开展群演、拍摄、灯光、道具、化妆等技能培训,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微短剧全链条专业人才。(四)壮大创作机构。支持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立足本机构实际和所在地实际,开展自制或主导制作富有地方特色、生活气息浓郁、群众喜闻乐见的品牌微短剧。鼓励区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投入微短剧创作,积极与国内头部微短剧制作发行机构合作,加强管理政策、剧本创作、拍摄制作等方面学习,加强经验积累。(五)打造摄制基地。鼓励区内现有影视园区(城)优化提升现有影视基地功能,打造微短剧摄制基地。整合区内录影棚、实景场地、虚拟制作棚、服化道、群演等资源,开发微短剧拍摄资源库线上平台,提升配套服务能力水平。支持区内取景拍摄场地协同联动,建立场地资源共享机制。选取一批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服务设施完善的文化旅游胜地、城市地标等,打造微短剧最佳拍摄取景地。(六)提高审核质效。坚持分类分层审核制度,依法依规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实施随报随审机制,“重点微短剧”按广电总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及时完成审核;“普通微短剧”除特殊题材外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审查意见或成片审查意见;“其他微短剧”督促相关平台提高审核效率,并定期将审核剧目信息上报自治区广电局备案。 附件:创作计划申报表附件:创作计划申报表.doc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5年7月24日 (自治区广电局联系人:姚 伟,联系电话:18147145322 网络视听协会联系人:刘婷婷,联系电话:18747346106)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引导和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提高公益广告质量,广电总局今年继续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经省级广电主管部门、中央有关单位推荐,广电总局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公示,最终确定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各类扶持项目。广电总局将向获得扶持的广播作品、电视作品和传播机构、组织机构颁发证书,并向广播作品和电视作品的制作机构发放扶持资金。广播作品和电视作品的扶持资金标准如下:(一)广播作品。每件一类作品扶持资金10万元,每件二类作品扶持资金6万元,每件三类作品扶持资金2万元。(二)电视作品。每件一类作品扶持资金25万元,每件二类作品扶持资金15万元,每件三类作品扶持资金8万元。扶持资金由广电总局拨至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和中央有关单位,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和中央有关单位负责将资金分发至获扶持的单位及个人。扶持资金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获扶持单位应将扶持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等相关工作。附件:1.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广播作品类).pdf2.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电视作品类).pdf3.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传播机构类).pdf4.202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组织机构类).pdf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各盟市工信局、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信局、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培育视听电子应用新场景,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5〕24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典型案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符合《通知》推荐方向要求的企业均可申报。二、请各盟市工信局会同本级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局对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申报资格、案例信息等内容进行仔细检查和审核,确定拟推荐案例名单,并出具联合盖章的典型案例推荐表,确保申报材料符合《通知》中的要求,以防申报和推荐无效。三、请各盟市工信局于2025年7月16日前统一将典型案例推荐表、典型案例申报书(一式四份)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科技电子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自治区财政厅1804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推荐表扫描件和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nmggxtkjdzc@126.com,逾期未报视为无推荐案例。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的通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电子处:宗钰杰 0471-5259836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李霞 0471-6355927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科技处:杨朝晖 0471-4590234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石晓梅 0471-6628927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的通知.pdf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2025年7月16日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对申报2025年正高级、高级、绿色通道职称人员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要求,现对申报2025年正高级、高级、绿色通道职称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2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申报人员有疑问,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局人事处反映问题。联系电话:0471-4590021、0471-4590043 附件:2025年申报绿色通道职称人员花名册.xls 2025年申报正高级、高级职称人员花名册.xls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5年7月15日
2025年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告(内蒙古考区), 2025年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定于2025年9月20日、2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线审核,缴纳考试费。(一)网上报名2025年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8日。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www.nrta.gov.cn)资格考试栏目,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应上传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面,考试期间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学籍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应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4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应及时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并上传学历认证书)。(二)查看审核结果2025年7月29日至8月5日18时,考生可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www.nrta.gov.cn)资格考试栏目查看个人信息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信息审核通过”的,请及时查看内蒙古考区公告,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审核状态为“信息审核不通过”的,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提交补充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8月5日18时后无法再上传提交补充材料。(三)缴纳考试费缴费时间:考生“信息审核通过”后,须在8月6日至8月11日期间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不成功,且无法安排补缴。缴费方式:“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www.nrta.gov.cn)资格考试栏目,点击“缴纳报名费”功能框,查看考生信息以及远程支付二维码,直接扫码进行支付缴费(支付方式为微信或支付宝)。缴费金额:扫码后考生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费用确认并支付缴费。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三、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缴费成功,考生可于9月15日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四、考试科目(一)综合知识;(二)广播电视基础知识;(三)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四)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五、收费标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字〔2008〕995号)文件规定,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需缴纳考务费笔试每人每科90元、口试每人每科100元。六、其他事项(一)2025年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笔试为计算机作答,口试为随机抽取题目作答(答题过程全程录像)。为便于考生熟悉考试系统、适应计算机考试方式,考生可访问http://gdys.ks365.org/,进行笔试机考练习。(二)报名参加2025年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的《2025年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三)少数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也可用汉语言文字答卷。如选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则当年所考各科目笔试答卷和口试答题,均需使用同一种语言文字。笔试考试方式为:主观题使用纸笔方式作答,客观题使用计算机考试方式作答。(四)2026年1月发布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www.nrta.gov.cn)资格考试栏目查询。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和公益广告推优结果的通知, 为进一步鼓励全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创作高质量视听内容,充分发挥优秀视听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出精品力作,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网络视听节目和公益广告2项推优活动。经过组织申报、评审,推选出《“六个行动”怎么动》等30件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和《哪吒喊你遵守交法》等10部优秀公益广告。希望全区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以及广大视听节目创作爱好者再接再厉,不断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网络视听节目和公益广告,持续推动我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作品创作繁荣。附件:2025年第一季度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和公益广告名单.pdf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5年6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举办视听北疆“游”你拍网络短片大赛的通知, 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内蒙古日报社、实践杂志社、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相关高等院校(院系),中央媒体驻区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广电视听作用,赋能文旅融合发展,助力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举办视听北疆“游”你拍网络短片大赛,现就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大赛以“视听北疆‘游’你拍”为主题,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重点聚焦内蒙古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以做强“歌游内蒙古”品牌,升级打造“自驾游的首选地、露营游的佳选地、度假游的必选地、康养游的优选地”IP,持续擦亮畅游“四季”名片,打响歌游内蒙古“浪漫之春”、“清凉之夏”、“绚丽之秋”、“奇幻之冬”四季游品牌,展现内蒙古壮丽的自然风光、悠久的历史文化等进行创作,深刻融入北疆文化内涵,讲好内蒙古文旅故事。二、征集类别大赛分社会赛道和高校赛道,分别征集短视频、网络微纪录片、网络微电影、网络微短剧等作品。三、参赛对象大赛诚邀区内外各界围绕大赛主题积极参与。参赛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新闻媒体、影视制作机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以及所有热爱网络短片创作的组织和个人。四、推优扶持大赛分社会赛道和高校赛道分别给予扶持:一类作品各3名,扶持资金10000元/部,发放荣誉证书;二类作品各6名,扶持资金5000元/部,发放荣誉证书;三类作品各9名,扶持资金3000元/部,发放荣誉证书;最佳传播类作品各5名,扶持资金2000元/部,发放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各20名,优秀组织奖20名,发放荣誉证书。五、参赛要求(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底(二)作品要求1.作品第一播出平台应为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在影院、电视台首播的节目不能参加评选。2.作品格式为MP4、MOV、MPG,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横屏)、1080*1920(竖屏),帧速不低于25帧/秒。作品务必去除台标、角标等,字幕校对准确无误。3.短视频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网络微纪录片时长一般不超过30分钟,网络微电影时长不超过60分钟,网络微短剧时长每集不超过15分钟(应提供3集节目样片)。4.鼓励运用人工智能AIGC、超高清等新技术。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技术制作的作品,应标注并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三)作品申报参赛作品须在抖音、快手、小红书、视频号、微博等任意一平台发布,并添加大赛统一话题#视听北疆‘游’你拍,视频发布后,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官方网站(https://gbdsj.nmg.gov.cn),进入大赛专区按要求填报信息,即可完成参赛报名。附件:版权承诺书.doc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5年6月9日 (赛事联系人:邢永杰、王婷婷,联系电话:0471-4590042、0471-4590190,技术联系人:罗昕,联系电话:15661265620)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新闻和电子工程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安排,为做好2025年度自治区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新闻和电子工程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委员会设置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设内蒙古自治区播音主持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全区播音主持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和区直单位播音主持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设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区直单位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设工程系列电子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广播电视系统区直单位工程系列电子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二、评审材料申报条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和自治区各职称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等文件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新闻、电子工程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以上文件可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等相关网站下载,本通知不再重复上述文件各项要求。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一)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之后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二)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提交线下材料渠道和要求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为准。(三)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同等问题,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四)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五)申报人员要按照《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附件1)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由所在单位审核人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用A4纸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个人联系方式要有效填写。(六)各级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和自治区各职称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认真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中单位审核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盟市厅局审核意见处必须由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需要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原件,每份只在左上角订一个书钉,请勿胶装,以便扫描。(八)报送申报材料时,需向评委会提交推荐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公示情况等。推荐的申报材料要统一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九)申报播音主持系列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要按照评审条件准备视音频资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节目作品的政治性、导向性进行审查,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十)申报播音主持正高级职称材料,先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按时上报申报材料,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通知下发后,再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十一)申报播音主持系列职称人员,必须提交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申报新闻系列职称人员,必须提交有效期内《新闻记者证》复印件,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新闻记者证》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十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201号)执行。(十三)6月2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申报材料接收时间截至2025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所有申报材料评审后销毁、不予返还。四、联系方式负责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人事处联 系 人:张巧玲、阎瑾 联系电话:0471-4590021、4590043传真号码:0471-4590021地 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西街1号传媒中心A座1717室邮 编:010050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 2.2025年参评人员花名册(模板)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5年参评人员花名册(模板).xls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