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地方金融领域监督问责工作职责,提升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能力,2025年3月18日至19日,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举办“全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监督问责工作培训班”。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盟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区属金融企业共8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由自治区金融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和自治区党委金融办监督问责处负责人分别围绕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等进行了解读,还特别邀请了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以“宏观审慎管理的探索和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全面提升我区金融监管工作质效”“金融监管领域行政处罚风险防范”为题进行了授课,并结合工作实际分享了大量实操案例和宝贵经验做法,为参训学员提高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进一步理清了思路和方法。
参训学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为大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交流平台,内容丰富、节奏紧凑,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指导,表示将会进一步将培训学习运用到工作实际中,持续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监督问责工作质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地方金融领域监督问责工作职责,提升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能力,2025年3月18日至19日,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举办“全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监督问责工作培训班”。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盟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区属金融企业共8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由自治区金融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和自治区党委金融办监督问责处负责人分别围绕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等进行了解读,还特别邀请了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以“宏观审慎管理的探索和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全面提升我区金融监管工作质效”“金融监管领域行政处罚风险防范”为题进行了授课,并结合工作实际分享了大量实操案例和宝贵经验做法,为参训学员提高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进一步理清了思路和方法。
参训学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为大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交流平台,内容丰富、节奏紧凑,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指导,表示将会进一步将培训学习运用到工作实际中,持续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监督问责工作质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