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471-48278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金融工作及公众关切,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项目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地方金融监管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19项行政权责清单均在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时完成我局2018年部门决算、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信息公开。三是及时做好信息发布。2019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689条,局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到19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文件4件,已经全部答复,不存在对依申请相关事项存在违规收费情况。二是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了公众参与栏目,包括领导信箱、征集调查、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热点回应等栏目。门户网站收到领导信箱各类咨询投诉来信42条次,均及时作出回复。三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金融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求相关处室和盟市金融办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并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从源头上保证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实效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制度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积极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机制。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工作流程,加强对金融工作法律法规、重要信息及热点问题的发布解读。推进突发事件应急宣传网络向基层覆盖,逐步做到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四是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我局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机制,纳入了公务员年度培训,2019年度举办了1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及政务公开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局门户网站作为重点公开平台,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法规公文、规划计划、行政职权等重点领域信息。办事大厅接入自治区 网,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二是按照自治区政府有关要求,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优化了网站栏目,避免因信息量大而杂乱无章,努力将其建设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我局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年度考核内容,与中心工作整体同步推进,综合检查考核。对于自治区部署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够及时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认真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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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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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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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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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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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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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 |
7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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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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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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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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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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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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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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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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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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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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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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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 |
1,532.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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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还需拓宽,对于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事项的公开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二是需要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办事大厅作用,不断提高和完善在线办事和服务功能。三是我局信息发布平台不够丰富,虽然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并定期更新,但是政务APP尚未建立,“两微一端”建设还需加强和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全面按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围绕自治区经济和金融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积极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社会回应工作。二是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471-48278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金融工作及公众关切,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项目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地方金融监管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19项行政权责清单均在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时完成我局2018年部门决算、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信息公开。三是及时做好信息发布。2019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689条,局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到19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文件4件,已经全部答复,不存在对依申请相关事项存在违规收费情况。二是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了公众参与栏目,包括领导信箱、征集调查、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热点回应等栏目。门户网站收到领导信箱各类咨询投诉来信42条次,均及时作出回复。三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金融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求相关处室和盟市金融办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并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从源头上保证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实效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制度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积极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机制。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工作流程,加强对金融工作法律法规、重要信息及热点问题的发布解读。推进突发事件应急宣传网络向基层覆盖,逐步做到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四是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我局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机制,纳入了公务员年度培训,2019年度举办了1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及政务公开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局门户网站作为重点公开平台,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法规公文、规划计划、行政职权等重点领域信息。办事大厅接入自治区 网,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二是按照自治区政府有关要求,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优化了网站栏目,避免因信息量大而杂乱无章,努力将其建设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我局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年度考核内容,与中心工作整体同步推进,综合检查考核。对于自治区部署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够及时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认真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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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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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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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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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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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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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 |
7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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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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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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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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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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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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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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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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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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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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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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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 |
1,532.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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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还需拓宽,对于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事项的公开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二是需要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办事大厅作用,不断提高和完善在线办事和服务功能。三是我局信息发布平台不够丰富,虽然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并定期更新,但是政务APP尚未建立,“两微一端”建设还需加强和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全面按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围绕自治区经济和金融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积极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社会回应工作。二是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