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出台公益林质押贷款政策推进林业资源变资本
发布时间:2025-03-18 09:44:26 来源:改革发展和科技产业处

近日,自治区林草局联合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基本原则,通过建立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明和质押登记制度,健全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处置机制,全面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政策落地落实,拓宽公益林经营保护主体融资渠道。

《通知》要求,林草部门要建立集体权属面积1000亩以上、个人权属面积200亩以上的公益林补偿数据台账,提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核查信息服务;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公益林补偿金收入的15倍;积极与财政、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全面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

我区将不断创新绿色金融支撑机制,开辟林业融资新路径,引导和支持金融资本“进山入林”,助力森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为林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有效保障,全面助力集体林业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档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保护总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3号
电话:0471-3380600 邮编:010020
蒙ICP备19003945号-1

内蒙古出台公益林质押贷款政策推进林业资源变资本

发布时间:2025-03-18
来源: 改革发展和科技产业处
朗读

内蒙古出台公益林质押贷款政策推进林业资源变资本, 近日,自治区林草局联合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基本原则,通过建立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明和质押登记制度,健全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处置机制,全面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政策落地落实,拓宽公益林经营保护主体融资渠道。《通知》要求,林草部门要建立集体权属面积1000亩以上、个人权属面积200亩以上的公益林补偿数据台账,提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核查信息服务;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公益林补偿金收入的15倍;积极与财政、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全面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我区将不断创新绿色金融支撑机制,开辟林业融资新路径,引导和支持金融资本“进山入林”,助力森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为林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有效保障,全面助力集体林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自治区林草局联合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基本原则,通过建立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证明和质押登记制度,健全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处置机制,全面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政策落地落实,拓宽公益林经营保护主体融资渠道。

《通知》要求,林草部门要建立集体权属面积1000亩以上、个人权属面积200亩以上的公益林补偿数据台账,提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核查信息服务;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公益林补偿金收入的15倍;积极与财政、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全面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

我区将不断创新绿色金融支撑机制,开辟林业融资新路径,引导和支持金融资本“进山入林”,助力森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为林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有效保障,全面助力集体林业高质量发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