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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内蒙古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成果丛...

    2025-07-16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成果丛书》之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创新(上、下册)》出版项目成交结果的公告, 一、项目编号:ZZQMW-2025-ZD-027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成果丛书》之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创新(上、下册)》出版项目三、采购结果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佳宾、青林、张玲玲、刘婷婷、阿荣塔娜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联系人:刘美君联系电话:0471—6945429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7月16日初审:刘美君  复审:张玲玲  终审:云冰     编辑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 “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有奖征文启事

    2025-07-15 朗读

    “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有奖征文启事, 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故事无处不在,为深入挖掘这些感人故事,展现新时代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部门决定联合举办“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有奖征文活动。一、组织机构指导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承办单位:内蒙古作家协会二、征文主题本次征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助力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以“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为主题,通过文学作品展现亲身经历或亲眼目睹的、体现内蒙古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真实故事,展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北疆大地上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生动实践。三、征文对象在内蒙古工作和生活的创作者,见证内蒙古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亲历者,从事民族工作的基层干部和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深刻体会、亲历感人故事的各族群众均可参加征文活动。四、征文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五、征文要求1.征文体裁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小说、散文、报告文学,字数在5000字以内。2.征文作品要有独特视角,以小见大,行文见人见事见精神,可讲述平凡小事,可记录身边感动,刻画美好人物。征文内容要健康向上,注重文学品位,情感真挚、语言清新、叙述生动、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可配发1-3张图片,画质清晰,分辨率在1M以上,写明图注。3.征文作品为原创,未曾公开出版或发表,未曾在互联网上发布,一旦发现剽窃抄袭等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一位作者只能投一篇作品。4.参与征文即意味着授权主办方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及其再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摄制权等。部分作品将在主办方授权的刊物、媒体上刊登发表或结集出版。5.投稿者应为所投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投稿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六、奖项设置有奖征文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4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1000元。为各奖项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颁奖活动拟在第二十七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文学创作笔会期间举办。七、评选及成果展示为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所有投稿作品将统一收集整理,隐去作者姓名后由专家进行盲评打分,按照奖项设置数额,评选出优秀作品,拟获奖作品名单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选取部分优秀作品在网络媒体刊载或结集出版。八、投稿方式征文活动不接收纸质投稿,只接收word电子版,电子版作品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nmgzxxm@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附件以“体裁—作品名—作者名”格式命名。作品正文后面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作者200字以内简介、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信息,便于后期作品入选和邀请作者参加颁奖活动。九、联系方式联系人:斯日古冷 电 话:0471-4922826         初审:张艺菲复审:刘智博终审:李志友编辑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铸牢中华...

    2025-07-08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成果奖入选名单公示的公告, 为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运用,更好指导和推动民族工作实践,经申报、初审、复审,自治区民委拟评选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成果奖12项。现将入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8日至7月14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对获奖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自治区民委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71-6945429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412室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7月8日初审:刘美君复审:张玲玲终审:云冰编辑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 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关于对2025年自治区本级“三项计...

    2025-07-07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关于对2025年自治区本级“三项计划”典型示范培育项目的公示, 在广泛推荐、盟市审核、自治区专家评审、择优选定等基础上,经自治区民委2025年第26次党组会研究通过,自治区民委“三项计划”典型示范培育项目工作小组初步确定了2025年自治区本级“三项计划”典型示范培育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实施“三项计划”典型示范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初步确定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11日17时前向自治区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471-6611202电子邮箱:mwwxd1987@163.com附件: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三项计划典型示范培育项目公示名单.xlsx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7月7日初审:吴晓冬复审:李日树终审:云冰编辑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 关于对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

    2025-06-24 朗读

    关于对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参加初选对象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40号)要求,经自治区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委和人社局推荐,自治区民委党组会议研究,自治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对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及其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30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30日17时前向自治区民委机关党委(人事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471-6944815,6944991电子邮箱:nmmwrsc@163.com 附件1: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docx附件2: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简介.docx附件3: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简介.docx附件4:包头市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牧仁简要事迹.docx附件5: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李萨如拉简要事迹.docx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6月24日初审:博迪复审:李嘉终审:康宇凤编辑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 自治区民委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蒙古语文翻译专业职...

    2025-06-06 朗读

    自治区民委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蒙古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盟市民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委: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申报蒙古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在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汉译蒙、蒙译汉或蒙古语言文字与其他语言文字之间进行笔译、口译相关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的人员。二、申报程序要求(一)线上注册申报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申报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需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二)线下提交材料1.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有关程序、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为准。2.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同等问题,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三、申报评审时间(一)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要求,严格进行申报前公示。(二)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三)2025年蒙古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于6月2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7月1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四、申报评审政策(一)2025年全区蒙古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并符合2023年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翻译系列蒙古语文翻译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3〕26号)要求。(二)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人员,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92号)所列选项要求。(三)本通知未尽事宜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为准。五、其他事项(一)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线上、线下材料一致;发现申报人员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二)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社〔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评审费收取标准为译审320元、一级翻译280元、二级翻译150元、三级翻译100元。六、联系方式线下材料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413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 :布日玛  0471—6945718、19904770511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       初审:布日玛复审:丽艳终审:阿拉塔编辑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公布“石榴花开绘...

    2025-05-15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公布“石榴花开绘新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海报和宣传短视频征集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盟市民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委,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自治区民委组织开展了“石榴花开绘新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海报和宣传短视频征集活动。活动开展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共征集海报作品478件、短视频作品329件。自治区民委组织专家,经初审、复审、终审,评选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海报特别奖作品1件、一等奖作品2件、二等奖作品6件、三等奖作品15件、优秀奖作品15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短视频一等奖作品1件、二等奖作品6件、三等奖作品6件、优秀奖作品20件。这些获奖作品题材广泛、内容丰富,生动展现了我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深刻诠释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内涵。希望各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创作出更多更好展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刻内涵的宣传教育作品,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下一步,我委将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获奖作品进行展播,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在各类文化场馆、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展示,为在“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上取得更大进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附件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海报获奖名单.pdf附件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短视频获奖名单.pdf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5月15日初审:王瑄复审:杨芳终审:康宇凤编辑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石榴花开绘新篇...

    2025-05-12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石榴花开绘新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海报和宣传短视频征集活动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自治区民委组织开展了“石榴花开绘新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海报和宣传短视频征集活动。活动开展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共征集海报作品478件、短视频作品329件。自治区民委组织专家,经初审、复审、终审,评选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海报特别奖作品1件、一等奖作品2件、二等奖作品6件、三等奖作品15件、优秀奖作品15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短视频一等奖作品1件、二等奖作品6件、三等奖作品6件、优秀奖作品20件。根据工作安排,现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12日至5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邮箱:nmmwzfc@163.com。附件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海报拟获奖名单.pdf附件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短视频拟获奖名单.pdf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5月12日初审:王瑄复审:杨芳终审:康宇凤编辑制作: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 关于2025年度自治区蒙古语文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2025-04-29 朗读

    关于2025年度自治区蒙古语文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培训上线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全区蒙古语文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培训已上线。请相关人员周知,并进行学习。 关于2025年度自治区蒙古语文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培训上线的通知.doc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4月29日   初审:布日玛复审:丽艳终审:阿拉塔编辑制作: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 关于开展“光影北疆·同心筑梦——我身边的民族团...

    2025-04-27 朗读

    关于开展“光影北疆·同心筑梦——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摄影作品征集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民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委,各盟市总工会、团委、妇联,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即日起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总工会、团委、妇联联合开展摄影作品征集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光影北疆·同心筑梦——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二、征集及公布时间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公布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三、征集范围全区各族各界干部群众。四、征集内容及要求(一)征集作品主要用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作品内容与活动主题相符,感染力强,健康向上,积极传播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二)征集作品题材、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投稿参赛。(三)报送征集作品的单位或个人需以真实单位全称或真实姓名投稿,报送征集作品的各单位或个人投稿数量不得超过10幅作品,单张作品为1幅、组照作品1组视为1幅(组照限4-8张),征集作品只接受jpg格式,每张图片文件大小须不小于3MB。(四)征集作品需要符合纪实摄影原则,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不接受局部改变色彩和后期过度处理的作品投稿参赛。(五)征集作品应保证为单位或个人原创作品,并对征集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征集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由此引发的纠纷由报送征集作品的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六)报送征集作品的单位或个人须填写报名表,征集作品与报名表打包至1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为:“作品标题+报送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联系电话”,报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七)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非商业性宣传,有权对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进行展览展示、复制汇编、发行画册、在报刊及网络上发表传播等,不再另行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五、入选作品荣誉及稿酬本次征集活动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入选奖若干,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稿酬,个人所得税从其中代扣代缴,具体稿酬如下。一等奖作品2幅,稿酬各3000元;二等奖作品4幅,稿酬各2000元;三等奖作品8幅,稿酬各1000元;优秀奖作品16幅,稿酬各500元;入选奖作品90幅,稿酬各100元。六、其他事项(一)主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时间、评选流程、奖项设置等内容进行调整。(二)报送征集作品的单位或个人在参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自理。(三)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活动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所有报送征集作品的单位或个人均被视为阅读、认同并自愿遵守本活动规则条款,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摄影作品征集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七、投稿邮箱摄影作品征集大赛指定投稿邮箱:hbdspzjhd@163.com联系人:王瑄,联系电话:0471-6611201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2025年4月16日 “光影北疆·同心筑梦——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摄影作品征集大赛活动报名表.docx 初审:王瑄复审:杨芳终审:康宇凤编辑制作: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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