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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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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厅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咨询电话:0471-694413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自治区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法及时开展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11件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22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73条。其中,民政政策文件29件(含规范性文件11件),民政事业统计表11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4条,预决算信息3条,政策解读信息6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信息32条。增设民政惠企政策专栏,发布、转载各类惠企信息10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依法及时办理。2022年,民政厅共接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8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作出回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6件;无法提供的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厅网站集约化迁移工作,以信息化手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再造,及时对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板块和目录库进行调整改造。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全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IPv6改造、政府网站适老化建设和无障碍改造。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增加了“2023网民建言征集活动 我向总理说句话”等专栏,动态更新“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厅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355条。指定专人负责运维“内蒙古民政”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民政文件、政策解读等。2022年“内蒙古民政”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360期、1865条,新媒体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室(局),予以督促整改。将政务公开评价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组织机关各处室、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学习《2022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以及在集约化平台发布信息的规范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0

1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部分文件发布不够及时,政策解读文件数量较少、形式较单一等问题,加大对各业务处室、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领会,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自治区民政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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