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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至3月19日。

联系电话:0471-4632052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腾飞路39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02室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5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呼和浩特市大黑河为黄河一级支流,小黑河为黄河二级支流,大黑河浑津桥断面、小黑河三分闸前断面水质长期为劣Ⅴ类,污染严重。

责任单位

呼和浩特市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小黑河三分闸前断面、大黑河浑津桥断面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

整改措施

1.组织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工程,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雨污分流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62处雨污管网混接改造。组织开展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调查并建立问题清单,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2.全面落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底前完成大黑河、小黑河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监督管理台账,稳妥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严格新增入河排污口审核。每月对入河排污口、分段断面进行监测,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方案(试行)》,厘清各旗县区治污责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对超标旗县区进行处罚。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监管,确保出水稳定达标。

3.加快推进生态净化工程建设,2022年8月底前完成海流水库湿地生态净化工程;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土左旗小黑河生态净化工程。

完成情况

1.62处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工程于2022年完成整改,同步开展了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调查工作,发现并整改雨污混错接、污水顶盖外溢等问题21处。加强市内6座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每年开展2次绩效考核,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加强巡查检查,对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进行在线监控。

2.大黑河、小黑河等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已完成,建立监督管理台账,印发了《黄河流域呼和浩特市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分类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13个重点入河排污口全部设置视频监控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对24个入河排污口进行论证审批。印发实施了《呼和浩特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方案(试行)》,超标断面责任旗县区缴纳了补偿金。

3.海流水库湿地生态净化工程、小黑河土默特左旗段生态净化工程分别于2022年6月,2023年7月完工并投入运行。

根据2023年监测数据,大黑河浑津桥断面、小黑河三分闸前断面水质均为Ⅳ类,年均水质已消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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