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末,全区“四上”单位[1]14546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375...
全区“四上”单位数量同比增长10.4%, 截至6月末,全区“四上”单位[1]14546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375个,增长10.4%,增速突破两位数增长。其中,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415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581个,增长16.3%,拉动全区“四上”单位数量增长4.4个百分点,拉动作用最大;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970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66个,增长20.6%,增速最快;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2113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26个,增长12.0%;规模以上工业单位4229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94个,增长7.5%;有资质的建筑业单位148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40个,增长10.4%;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1594个,较上年同期减少32个,下降2.0%。 注释:[1]“四上”单位是指: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根据《2024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自治区统计局采取全面...
2024年内蒙古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根据《2024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自治区统计局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近5万户法人单位开展统计调查,推算确定全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显示,2024年全区城镇单位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一、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工资水平稳步提高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抓好“六个工程”,全区经济增速持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经济总量突破2.6万亿元,在全国排名上升至第20位,时隔5年重回全国中游行列,闯新路进中游迈出实质性步伐,带动全区城镇单位平均工资进一步提高。2024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3172元,比上年增长4.0%,增速快于全国1.2个百分点;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9217元,比上年增长3.1%,增速快于全国1.4个百分点。二、新动能培育加快,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工资较快增长2024年,内蒙古持续加快培育新动能,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区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平均工资保持较快增长。非私营单位中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平均工资居前3位,分别达到215638元、149607元和147616元,且工资增速分别快于全区平均增速5.9个、9.7个和3.2个百分点;私营单位中金融业、采矿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平均工资居前3位,分别达到93873元、91567元和72260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居第5位,工资增速为10.3%,快于全区私营单位工资增速7.2个百分点。三、市场销售持续回升,传统服务业工资平稳增长 2024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9%,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5.5%,住宿和餐饮业增长4.0%。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15.3亿元,比上年增长4.5%。一系列促消费举措及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发力显效,带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等接触型服务业工资水平继续保持增长。其中批发零售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分别达到6.0%和5.2%;住宿餐饮业分别为9.7%和4.8%,均高于全区整体水平;文体娱乐业工资增速实现较大跨越,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由2023年的-0.2%和3.1%,分别提高至3.2%和16.0%。 四、平均工资数据需理性看待平均工资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或行业、岗位总体工资情况和变化的重要统计指标。平均工资的增长变化受多重因素影响,既有宏观政策、社会经济大环境等外部因素,也有单位改制、用工结构变化等内部因素。具体到个人的工资水平和增速,可能与地区平均水平和增速差别较大,这需要从行业、地区、单位类型、岗位以及单位经营状况和个人具体情况出发进行全面分析,理性看待。一是平均工资反映的是税前工资而非实发工资。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国际工资统计的通常做法,工资包括了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公积金以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基金等个人缴纳部分。所以,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要比多数人实际拿到手的工资要高。二是平均工资反映的是城镇法人单位工资而非全部就业人员工资。当前,统计部门发布的平均工资主要有两个口径,分别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等非私营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等,私营单位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等。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属于统计调查对象,乡村企业就业人员工资收入也不在数据发布范畴,因而不论是城镇非私营单位还是城镇私营单位,均不能涵盖所有就业群体,暂无“社平工资”统计数据。三是平均工资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政策和市场双向作用的结果,客观上有增有降。在宏观政策调控和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不同地区、行业、岗位平均工资在不同时期发展变化趋势也不相同。2024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调查的19个行业中17增2降,城镇私营单位调查的18个行业中14增4降,城镇单位工资下降行业占全部调查行业的16.2%。其中,受市场竞争和薪酬改革等因素影响,金融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增速比上年回落12.1个百分点,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同比下降2.2%;城镇非私营单位房地产业和居民服务业受市场环境影响,平均工资同比分别下降0.3%和3.6%;城镇私营单位中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的平均工资也有不同程度下降。
2024年内蒙古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
2024年内蒙古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2024年内蒙古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13172元和59217元;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3525元,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210610元,专业技术人员129060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88686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74695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116058元。一、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2024年,内蒙古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3172元,比上年增加4316元,名义增长[1]4.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5589元,比上年增加3987元,名义增长3.6%。按区域、行业门类、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1、表2、表3。表1 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区域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区 域2024年2023年名义增长率合 计1131721088564.0东部地区102500 986233.9 中部地区120107 1158253.7 西部地区110058 1043375.5 表2 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单位:元,%行 业2024年2023年名义增长率合 计1131721088564.0农、林、牧、渔业85341829182.9采矿业2156381961829.9制造业1120321108191.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476161377537.2建筑业83795785736.6批发和零售业100957952126.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27091172444.7住宿和餐饮业57919527979.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960713158013.7金融业1360201296094.9房地产业5642356585-0.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2035765187.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60581119813.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5717539893.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210454045-3.6教育1154661102364.7卫生和社会工作1147901105653.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9303962223.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9866981031.8 表3 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登记注册统计类别2024年2023年名义增长率合 计1131721088564.0 内资 1129761087423.9 港、澳、台商投资 91515102868-11.0 外商投资 13631612170612.0 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2024年,内蒙古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9217元,比上年增加1807元,名义增长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按区域、行业门类分组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4、表5。表4 2024年城镇私营单位分区域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单位:元,%区 域2024年2023年名义增长率合 计59217574103.1东部地区52021495744.9 中部地区62124612041.5 西部地区63945610954.7 表5 2024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单位:元,%行 业2024年2023年名义增长率合 计59217 57410 3.1农、林、牧、渔业59735 56484 5.8采矿业91567 93909 -2.5制造业67881 67337 0.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2260 66352 8.9建筑业61737 58362 5.8批发和零售业57288 54452 5.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2158 60605 2.6住宿和餐饮业49879 47591 4.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536 59407 10.3金融业93873 95985 -2.2房地产业43916 43634 0.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3160 61925 2.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9625 59700 -0.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1707 41476 0.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5169 44927 0.5教育48178 40973 17.6卫生和社会工作58819 62370 -5.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7638 41053 16.0三、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2024年,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3525元,比上年增加6028元,名义增长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210610元,增长2.4%;专业技术人员129060元,增长3.5%;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88686元,增长3.7%;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74695元,下降6.1%;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116058元,增长9.1%。按区域、行业门类、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6、表7、表8。表6 2024年规模以上企业分区域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单位:元区 域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合 计113525 210610 129060 88686 74695 116058 东部地区105826 191484 113909 85476 65130 110343 中部地区118773 224200 137355 90227 79449 122805 西部地区103620 198782 118557 87870 65989 100077 表7 2024年规模以上企业分行业门类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单位:元 行 业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合 计113525 210610 129060 88686 74695 116058 采矿业188548 355632 238684 148341 154288 171112 制造业106940 223372 127485 89013 151151 9318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0394 272220 195306 108469 86287 146229 建筑业77229 125243 74383 58825 65278 73480 批发和零售业85649 152161 81774 81531 66840 8978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9601 199157 135313 90860 83416 142980 住宿和餐饮业55212 99611 59167 48650 49041 5497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8724 276624 133499 115236 150372 151513 房地产业54694 118783 79517 61043 39596 5360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8724 163752 92054 78412 63238 11639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6380 210714 109089 87359 66244 12912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0063 175259 86117 56137 30956 6651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574 102791 64130 57141 39388 38304 教育110653 168226 92850 126063 51068 96446 卫生和社会工作87276 163841 84564 62133 64057 9392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8978 171357 101244 114888 49337 66308 表8 2024年规模以上企业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单位:元登记注册统计类别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合 计113525 210610 129060 88686 74695 116058 内资单位113152 206826 128038 88088 72761 117233 港澳台投资单位102059 269797 148988 94606 73334 89767 外商投资单位136786 372794 150555 112219 151194 94673 注:[1] 文中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1.指标解释(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但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4)五类岗位划分依据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 专业技术人员: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监察、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行政执法和仲裁、安全保卫、消防和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办事人员、安全和消防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指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快递、住宿和餐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以及金融、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技术辅助、生态保护、文化、体育和娱乐等社会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金融服务人员、房地产服务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技术辅助服务人员、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居民服务人员、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文化和教育服务人员、健康、体育和休闲服务人员、其他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指从事产品生产及设备制造、矿产开采、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具体包括农副产品加工人员、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医药制造人员、化学纤维制造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采矿人员、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金属制品制造人员、通用设备制造人员、专用设备制造人员、汽车制造人员、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人员、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仪器仪表制造人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人员、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建筑施工人员、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生产辅助人员、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2.统计范围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域内就业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共计4.9万家。调查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具体是指:规模以上工业(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共16个行业门类的企业法人单位。3.调查方法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城镇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4.地区划分方法东部地区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中部地区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西部地区包括: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5.行业分类标准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6.登记注册划分标准劳动工资统计自2023年起,按照《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执行新的登记注册统计类别(详见官网https://www.stats.gov.cn/sj/tjbz/gjtjbz/202302/t20230213_1902786.html)。
1-5月份,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1-5月份全区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1-5月份,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办好“两件大事”,聚焦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加力落实各项宏观政策,全区经济运行总体稳定,延续平稳增长态势。一、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先进制造业引领增长1-5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1%,制造业增长9.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5%。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5%。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股份制企业增长6.3%,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8.2%;私营企业增长3.0%。从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看,原煤产量5.3亿吨,同比增长0.9%;发电量3352.8亿千瓦时,增长2.2%。其中,风力发电量925.7亿千瓦时,增长31.1%;铁合金719.1万吨,增长14.7%;钢材产量1466.9万吨,增长4.2%;汽车产量4.5万辆,增长33.7%。1-4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9223.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31.4亿元。二、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基础设施投资增长较快1-5月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5.6%。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33.2%,工业投资增长15.2%,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0.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34.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5.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3.3%。民间投资同比增长5.0%。三、消费需求持续释放,以旧换新相关商品增势强劲1-5月份,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73.2亿元,同比增长7.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9%。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同比增长4.1%,商品零售增长7.6%。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0.9%、30.1%和89.3%。其中,新能源汽车商品零售额增长65.8%。四、居民消费价格降幅收窄,工业生产者价格仍处低位5月份,全区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下降0.2%,降幅较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2%,农村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2%。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0.3%,衣着价格上涨1.1%,居住价格与同期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1%,交通通信价格下降4.6%,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7%,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8.5%。1-5月份,全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5%,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6.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5.3%。总的来看,1-5月份,全区经济延续了今年以来稳定运行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挑战。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持续稳进向好。
今年以来,面对困难挑战增多的复杂局面,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
1-4月份全区经济平稳运行, 今年以来,面对困难挑战增多的复杂局面,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加力释放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效应,紧抓快干做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振消费等各项工作,全区经济保持平稳运行,高质量发展势头良好。一、工业生产平稳增长,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势较好1-4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制造业增长8.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6%。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9.3%,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3.0%。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股份制企业增长5.9%,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7.8%;私营企业增长2.6%。从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看,原煤产量4.3亿吨,同比增长0.6%;发电量2676.6亿千瓦时,增长1.4%。其中,风力发电量748.8亿千瓦时,增长33.6%;铁合金584.6万吨,增长17.2%;钢材产量1176.9万吨,增长5.2%;汽车产量3.9万辆,增长39.8%。1-3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6908.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14.6亿元。二、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基础设施投资增势强劲1-4月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8.8%。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36.2%,工业投资增长16.8%,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0.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1.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6.8%,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8.0%。民间投资同比增长6.3%;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6.9%。三、消费需求持续释放,以旧换新相关商品增长较快1-4月份,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58.8亿元,同比增长6.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5%。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同比增长3.7%,商品零售增长7.4%。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0.5%、30.4%和86.3%。其中,新能源汽车商品零售额增长68.4%。四、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工业生产者价格降幅收窄4月份,全区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下降0.4%,其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5%,农村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2%。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0.9%,衣着价格上涨0.9%,居住价格与同期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9%,交通通信价格下降4.3%,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1%,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0%,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8.1%。1-4月份,全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5%,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5.5%,较一季度收窄0.2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4.8%。总的来看,随着各项宏观政策持续发力显效,全区经济继续保持稳定良好发展势头。但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经济持续回升仍面临不少困难挑战。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既定部署,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积极应变、主动求变,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截至4月末,全区“四上”单位[1]14298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254...
全区“四上”单位数量同比增长9.6%, 截至4月末,全区“四上”单位[1]14298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254个,增长9.6%。其中,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4084个,较上年同期增加554个,增长15.7%,拉动全区“四上”单位数量增长4.2个百分点,拉动作用最大;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951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55个,增长19.5%,增速最快;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2114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30个,增长12.2%;规模以上工业单位4174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76个,增长7.1%;有资质的建筑业单位142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01个,增长7.6%;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1550个,较上年同期减少62个,下降3.8%。 注释:[1]“四上”单位是指: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025年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
一季度全区经济平稳运行, (2025年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 一季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力办好两件大事,接续实施“六个工程”、组织开展“六个行动”,一揽子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继续发力显效,生产供给稳定增长,消费活力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运行稳定有序。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一季度全区地区生产总值581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77亿元,同比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2547亿元,增长6.4%;第三产业增加值3091亿元,增长4.6%。一、农业生产形势良好,畜牧业总体平稳一季度,全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3%。春耕备耕有序推进,农机农资保障充足。一季度,全区猪牛羊禽肉产量45.9万吨,同比增长4.3%。其中,牛肉、羊肉产量分别增长9.5%和9.6%。牛奶产量增长0.8%。一季度末,全区生猪存栏623.7万头,增长5.3%;牛存栏946.2万头,下降0.4%;羊存栏6486.5万只,下降6.6%。二、工业生产稳定增长,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较快增长一季度,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0%。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9%,制造业增长10.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2%。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3.1%。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1%;股份制企业增长6.7%,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9.6%。从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看,原煤产量3.3亿吨,同比增长1.9%;发电量2044.5亿千瓦时,增长1.3%。其中,风力发电量550.4亿千瓦时,增长31.4%;乳制品产量114.2万吨,增长4.1%;钢材产量903.2万吨,增长5.7%;汽车产量3.0万辆,增长38.3%。1-2月份,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4448.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07.2亿元。三、服务业持续回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良好一季度,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4.5%,住宿和餐饮业增长4.4%。1-2月份,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0%。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10个行业门类中,8个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现代服务业较快增长,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5%,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26.7%。四、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快速增长,第一产业投资增势强劲一季度,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20.0%。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3.3%,工业投资增长17.9%,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0.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02.4%;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7.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4.3%。五、市场销售稳中加快,以旧换新相关商品销售良好一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02.1亿元,同比增长6.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2%。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同比增长3.4%,商品零售增长7.2%。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1.9%、35.4%和79.6%。其中,新能源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80.6%。六、居民消费价格低位运行,工业生产者价格下降一季度,全区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下降0.6%。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2.0%,衣着价格上涨0.5%,居住价格与同期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8%,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2%,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2%,医疗保健价格下降0.2%,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7.5%。一季度,全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5.7%,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4.9%。七、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一季度,全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03元,同比名义增长5.3%。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84元,同比名义增长4.7%;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50元,同比名义增长5.7%。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01,比上年同期缩小0.02。总体来看,随着各项宏观政策继续发力显效,一季度全区经济起步平稳,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同时也要看到,外部环境扰动叠加经济周期性结构性问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经济稳定向好基础尚不牢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各项政策加快落地见效,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持续向好。附注(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3)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指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包含原口径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4)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统计范围: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调查方式: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5)商品房销售额: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7)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进行修订。(8)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10)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包括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roducer Price Index for Industrial Products,简称PPI)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反映工业企业产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的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反映工业企业作为中间投入产品的购进价格的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11)猪牛羊禽肉产量、牛奶产量、猪牛羊禽存栏、价格指数、居民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1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2025年一季度全区主要指标数据指标名称绝对量同比增长(%)地区生产总值(亿元)5815.55.4第一产业增加值176.65.2第二产业增加值2547.46.4第三产业增加值3091.54.6农牧业 猪牛羊禽肉产量(万吨)45.9 4.3 猪肉产量22.0 -1.2 牛肉产量12.1 9.5 羊肉产量9.1 9.6 禽肉产量2.7 13.5 牛奶产量(万吨)155.8 0.8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0 按三大门类分 采矿业-4.9制造业-10.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2按经济类型分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7.1其中:股份制企业-6.7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9.6按主要行业分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5.8 农副食品加工业-20.8 食品制造业-5.7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2.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8.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4.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7.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6.5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原煤(万吨)33074.0 1.9 焦炭(万吨)1294.8 5.6 发电量(亿千瓦时)2044.5 1.3 #火力发电1397.9 -8.0 风力发电550.4 31.4 太阳能发电83.0 18.6乳制品(万吨)114.2 4.1液体乳(万吨)103.5 3.2农用氮磷钾化肥(折纯)(万吨)126.6 7.4精甲醇(万吨)686.6 37.4化学品原药(万吨)4.3 -5.4单晶硅(万千克)23850.7 30.2多晶硅(万千克)27332.8 106.1石墨及碳素材料(万吨)85.5 5.7平板玻璃(万重量箱)263.5 -1.4生铁(万吨)509.5 -7.1粗钢(万吨)801.0 -0.2钢材(万吨)903.2 5.7汽车(辆)3015638.3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93.8 -2.0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0.0 #基础设施投资-43.3分产业 第一产业-102.4第二产业-17.9第三产业-14.3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98.8 -0.2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291.0 3.0 商品房销售额(亿元)183.8 -7.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1302.1 6.7 按经营地分 城镇 6.6 乡村 7.2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3.4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2.7 商品零售-7.2 其中:限额以上商品零售-11.6#粮油食品类-5.9 饮料类-2.2 化妆品类--10.3 金银珠宝类--28.8 日用品类-1.1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35.4 中西药品类-0.9 石油及制品类-1.7 汽车类-21.9居民消费价格--0.6 其中: 城市--0.6 农村--0.7 分类别 食品烟酒--2.0 衣着-0.5 居住-0.0 生活用品及服务-0.8 交通通信--2.2 教育文化娱乐-0.2 医疗保健--0.2 其他用品及服务-7.5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5.7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4.9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1303 5.3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84 4.7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50 5.7 附图
截至3月末,全区“四上”单位[1]1431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273...
全区“四上”单位数量同比增长9.8%, 截至3月末,全区“四上”单位[1]1431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273个,增长9.8%。其中,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407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543个,增长15.4%,拉动全区“四上”单位数量增长4.2个百分点,拉动作用最大;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948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52个,增长19.1%,增速最快;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211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31个,增长12.3%;规模以上工业单位4168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86个,增长7.4%;有资质的建筑业单位1461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44个,增长10.9%;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1548个,较上年同期减少83个,下降5.1%。 注释:[1]“四上”单位是指: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
内蒙古第二、第三产业单位女性就业人员占比提升,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持续推进妇女就业创业工作,不断提升女性就业质量。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19-2023年全区女性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女性就业人员占比稳步提升,就业性别差距不断缩小,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49.0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12.5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38.7%,比2018年末(2018年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增加30.0万人,增长16.5%,占比提高了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女性从业人员38.7万人,占第二产业从业人员的23.0%;第三产业女性从业人员173.7万人,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45.6%。与2018年末相比,第二、第三产业的女性从业人员分别增加4.8万人和25.2万人。2023年末,全区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女性从业人员之比为18.2:81.8,与全部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0.7:69.3相比,全区女性在第三产业就业情况更为集中。从女性就业行业看,女性从业人员占比较大的行业主要有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金融业、住宿和餐饮业,女性从业人员占比分别为68.8%、68.0%、57.9%和57.8%,均超过半数,妇女就业更多倾向于服务领域。从就业地区分布看,全区半数以上女性从业人员分布在中部地区,2023年末,呼包鄂乌地区女性从业人员111.3万人,占全部女性从业人员的52.4%,比2018年末增加31.2万人;东部地区就业规模相对稳定,但女性从业人员占比较高。其中,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呼伦贝尔市女性从业人员占当地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43.3%、42.0%、41.5%和40.3%,均超过全区平均水平;西部地区女性从业人员增速较快,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和乌海市女性从业人员分别较2018年末增长27.2%、25.8%和22.2%,增速均快于全区平均水平。
就业是民生之本。五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持续深化就业优先战略...
内蒙古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就业是民生之本。五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持续深化就业优先战略,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工程,促进更高质量充分就业。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显示,2019-2023年全区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大局奠定了良好基础。一、就业总量持续扩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全区就业规模持续扩大。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49.0万人,比2018年末(2018年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增加71.5万人,增长15.0%。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68.4万人,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80.6万人,较2018年末分别增加22.8万人和48.7万人,分别增长15.6%和14.7%。第二、三产业就业之比为30.67:69.33,与2018年末基本持平。二、第二产业就业“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夯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内蒙古立足资源禀赋优势,聚焦产业升级转型,培育和发展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持续壮大,带动行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23年末,全区制造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3.1万人,占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1%,位居各行业首位,继续发挥稳就业重要作用。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2.6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7.9万人,增长22.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为19.3万人,采矿业为25.8万人,分别较2018年末增加0.6万人和0.04万人。三、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随着服务业新经济、新动能的持续发力,全区新兴服务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比重稳步上升,结构明显优化,成为带动全区经济增长、吸纳就业人员的重要力量。2023年末,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为主的新兴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89.7万人,占全区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6.3%,比2018年末增长7.0%。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4.8万人,较2018年末增加9.8万人,增长39.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8.5万人,较2018年末增加5.7万人,增长44.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8万人,较2018年末增加2.1万人,增长27.2%。新兴服务业为扩大就业提供了新机遇。四、呼包鄂乌城市群就业吸引力不断提升随着呼包鄂乌城市群区域协同联动发展,资源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持续提升。2023年末,呼包鄂乌地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92.6万人,占全区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3.3%,就业规模比2018年末增加75.6万人,增长34.8%。其中,呼和浩特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7.4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39.1万人,增长57.2%,就业总量和增速均居各盟市首位。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分别为184.9万人和55.7万人,较2018年末分别增加10.4万人和7.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