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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内蒙古“空壳”企业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为深入分析“空壳”企业特征及成因,探索研究应用部门行政记...

    2025-07-29 朗读

    内蒙古“空壳”企业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为深入分析“空壳”企业特征及成因,探索研究应用部门行政记录辅助认定“空壳”企业的方法渠道,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普查中心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开展《内蒙古“空壳”企业研究》课题研究工作,为制定“空壳”企业管理办法、加强“空壳”企业监管提供科学依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普查中心。二、投标单位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三、课题题目《内蒙古“空壳”企业研究》。四、课题经费研究课题资助经费8万元。五、申请条件课题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课题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六、成果要求1.内蒙古“空壳”企业的特征分析,其中包括:梳理“空壳”企业的典型行为模式,分析其研究背景、定义和内涵、类型、特征和成因等内容。2.基于大数据设计“空壳”企业动态识别指标体系,开发智能化监测工具或算法模型。要结合调研确定“空壳”企业的现场认定方法。3.评估现有监管措施的不足,对比国内、国际经验,提出跨部门协同监管、信用惩戒等政策建议。4.提交内蒙古“空壳”企业研究成果。七、时间安排(一)各投标单位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申请,可从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网站(http://tj.nmg.gov.cn)下载并填写《内蒙古“空壳”企业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并于2025年8月8日前填写完成后发送至电子邮箱nmpczx@nmgtjj.cn,邮件命名为“内蒙古空壳企业研究+申请人姓名”,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书加盖公章)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普查中心。(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普查中心组织区内外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投标单位的研究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单位,并于2025年8月22日前下达研究课题中标通知书。(三)课题分为两个阶段,课题负责人需在2025年11月20日前提交成果。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普查中心召开一次成果验收会,课题负责人需汇报课题。联系人:富英杰  0471-6945585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街63号院1号楼408办公室邮政编码:010010 附件:内蒙古“空壳”企业研究课题申请书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普查中心 2025年7月28日   

  • 2025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公告

    经公示,《内蒙古新质生产力的统计监测及提升路径研究》等9个...

    2025-07-24 朗读

    2025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公告, 经公示,《内蒙古新质生产力的统计监测及提升路径研究》等9个课题被确定为2025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招标立项课题。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5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立项课题 内蒙古统计科研宣教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学会   2025年7月24日   附件       2025年度内蒙古统计科学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立项课题 序号课题名称课题类别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1内蒙古新质生产力的统计监测及提升路径研究重大杨青龙内蒙古财经大学2内蒙古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研究—基于内蒙古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系统调查数据重点李佳富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3内蒙古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及水平测度研究重点张银花内蒙古农业大学4内蒙古粮食和大食物统计监测体系构建研究重点华连连内蒙古工业大学5内蒙古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重点韩  英内蒙古大学6基于多源数据的内蒙古人工智能产业空间布局与发展模式研究重点张艺炜内蒙古大学7内蒙古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构建与应用研究重大崔  莹内蒙古工业大学8“ 三网融合 ” 视角下的内蒙古数据产值统计监测体系构建研究重点乔永峰内蒙古财经大学9内蒙古新质生产力统计监测体系研究重点钱贵霞内蒙古大学   

  • 呼包鄂乌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课...

    为分析研究呼包鄂乌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城市...

    2025-07-23 朗读

    呼包鄂乌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为分析研究呼包鄂乌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开展《呼包鄂乌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课题撰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二、投标单位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三、课题题目呼包鄂乌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四、课题经费研究课题资助经费8万元。五、申请条件课题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课题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六、成果要求构建呼包鄂乌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包括指标选取、数据收集整理、权重设置、数据测算、模型检验等;结合实际形成统计分析研究报告,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七、时间安排(一)各投标单位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申请,可从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网站(http://tj.nmg.gov.cn)下载并填写《呼包鄂乌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并于2025年7月30日前填写完成后发送至电子邮箱nmgctzx@nmgtjj.cn,邮件命名为“呼包鄂乌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申请人姓名”,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申请书加盖公章)报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组织区内外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投标单位的研究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单位,并于2025年8月5日前下达研究课题中标通知书。(三)课题分为两个阶段,课题负责人需在2025年10月15日前提交初稿,11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召开1次成果验收会,课题负责人需汇报课题。联系人:田英辉  0471-6933882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统计局街人口普查办公室邮政编码:010010电子邮箱:nmctzx@nmgtjj.cn附件:呼包鄂乌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申请书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2025年7月23日       

  • 关于全区第八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八有八化”规范...

    各盟市、旗县(市、区)统计局,各苏木乡镇街道:按照《苏木...

    2025-06-25 朗读

    关于全区第八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八有八化”规范化苏木乡镇街道名单的公示, 各盟市、旗县(市、区)统计局,各苏木乡镇街道:按照《苏木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八有八化”规范化建设标准(2024修订版)》要求,在盟市统计局推荐的基础上,自治区统计局对苏木乡镇街道“八有八化”工作进行了验收。现将第八批25个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八有八化”规范化苏木乡镇街道名单公示如下: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召前街街道、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街道    包头市:石拐区大磁街道、九原区萨如拉街道    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牙克石市乌尔其汉镇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铁西街道、科尔沁右翼前旗索伦镇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海鲁吐镇、开鲁县大榆树镇、扎鲁特旗巴雅尔吐胡硕镇    赤峰市:林西县大井镇、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宁城县小城子镇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赛罕高毕苏木、正蓝旗上都镇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赛乌素镇、察哈尔右翼后旗当郎忽洞苏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街道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五原县复兴镇    乌海市:乌达区五虎山街道    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巴彦高勒苏木、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苏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日。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证明材料。自治区统计局设管处联 系 人:秦文彬联系电话:0471—6613040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5年6月25日  

  •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统计系列...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

    2025-06-20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自治区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具备《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要求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基本条件中关于资历须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的标准要求,“从事与高级统计师或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时间”为相应岗位的聘任时间。转评取得统计师或高级统计师后,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满1年,转系列前后的聘任时间可以连续计算。(二)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执行。(三)申报人员除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所明确的要求外,还须符合评审年度自治区职称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职称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四、申报程序和要求(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进入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及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二)线下提交材料              1.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应按《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附件1)认真准备书面材料,目录单中提示需胶装材料用A4纸胶装成册。书面材料中发表论文、著作及其他证书的原件经主管单位审核无误后退还,提交复印件(包含著作或期刊封面、全目录、封底),复印件必须由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审核签字盖章。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有关程序、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为准。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需提供与申报级别对应的《2025年度正高级统计师申报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2)或《2025年度高级统计师申报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3)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五、资格审核和公示要求(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系统审核通过后,同步审核书面材料,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不一致等问题,申报信息均退回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三)各盟市、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申报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申报人员聘用情况把关,并对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申报资格等进行审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职称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四)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五)自治区本级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材料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六、其他事项(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正高级统计师评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高级统计师评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280元。(二)高级统计师进行材料评审。正高级统计师进行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答辩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7月31日。自治区本级单位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纸质书面材料报送统计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联系人:崔京英、罗丹联系电话:0471—6611803、6944594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1号楼329室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统计系列).docx          2、2025年度正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参评人员情况审核表.xlsx          3、2025年度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参评人员情况审核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5年6月18日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统计局关于确定...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

    2025-06-20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统计局关于确定2024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自治区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结合我区统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经研究决定,确定2024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为80分,成绩有效期1年,可用于相关人员参加2025年自治区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请有关盟市、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申报等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 转发国家统计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统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人力资源社...

    2025-06-20 朗读

    转发国家统计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为加强统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统计人才评价工作机制,更好地适应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同时废止。   国家统计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年3月26日附件1: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doc附件2: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doc

  • 转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

    2025-06-20 朗读

    转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现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件主动公开)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2年12月2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docx

  •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

    2025-06-20 朗读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现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5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doc

  • 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

    2025-06-04 朗读

    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要求,深刻查摆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切实解决“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推进我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现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一、征求内容1.对局党组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意见建议,如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2.对局党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方式、内容、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如何使学习教育更加入脑入心、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3.对局党组在服务地方、服务社会、服务企业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4.其他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二、征求方式1.电话反馈:15598243999,工作日全时接听。2.电子邮箱:发送邮件至nmgtjjjgdw@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三、时间安排自本函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并将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将严格保护反馈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机关委员会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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