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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8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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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体函〔2024101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0488提案答复

民进内蒙古区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北疆步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推动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问题,不断提升全民健身设施均等化水平。

一、政策保障方面。2021年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 印发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分工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健身步道等各类设施项目申报程序、场地基本条件、工程配置标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评估督导等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水平。

二、工作推进方面。积极支持盟(市)、旗(县)合理规划建设健身步道,扩大增量。2023年,自治区体育局统筹中央预算内资金500万元和自治区体育彩票公益金1580万元,支持盟(市)新建改扩建七条健身步道。各盟市建设健身步道445.4公里,其中呼和浩特市222公里;包头市32.4公里;呼伦贝尔市10公里;通辽市40公里;赤峰市20.6公里;锡林郭勒盟10.3公里;乌兰察布市2.5公里;鄂尔多斯市47.6公里;乌海市 50公里;满洲里市10公里。2024年,自治区体育局安排自治区体育彩票公益金1850万元,支持盟(市)新建改扩建十一条健身步道,全区各盟市建设健身步道81.2公里,其中呼和浩特市18.8公里;包头市6.3公里;呼伦贝尔市8公里;兴安盟32.6公里;赤峰市5.5公里;乌兰察布市10公里。

截止2023年底,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81平方米。其中健身步道853个,长度2427.22公里。

今后,自治区体育局将继续按照相关政策精神,加强对盟(市)、旗(县)体育部门的指导,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契机,坚持覆盖全民、公益导向,科学布局、统筹城乡,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原则,做好健身步道配建、管护工作。

签发人:刘胡成

联系人:王春艳

0471-6397282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2024630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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