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坚持依法治体、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印发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政法规、党内法规、民族工作政策法规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二是创新多元化学习模式,采用“书记讲党课+专题讲座+集体研讨+线下自学+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局系统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体育法治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年终述职内容,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局党组全年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1次,听取工作汇报2次,研讨交流2次,党组中心组全年法治建设内容学习4次,指导全面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三)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聚焦体育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和关键环节,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体育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研究制定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处室、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实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提示制度,各项工作任务已按要求按计划推进。
二、依法履职尽责,高效率落实各项任务举措
(一)积极协调推动立法。高度重视体育立法工作,对标对表2023年1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体育法》规定要求,全面梳理我区体育领域现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列入自治区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中。今年,向自治区人大和司法厅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立项建议报告,建议列入2024年立法调研项目。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今年,草拟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同时,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本年度开展1轮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2轮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继续有效12件(本级政府继续有效6件,本级部门继续有效6件);宣布失效1件。圆满完成职责内规范性文件及以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举办全区体育系统执法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了体育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梳理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清单,组织盟市体育行政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等事项进行自查。三是本级执法事项较少,行政权力行使多集中于行政确认(运动员等级称号的授予),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运动员等级称号的授予”情况,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质管理制度,今年4人参加并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与考试,目前共有16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四)优化依法决策机制。领导班子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等制度。凡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均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出台政策、政府采购、赛事管理等方面,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五)推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聘请专业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凡遇重大决策、重要经济项目洽谈、合同审查等工作,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进一步维护合法权益,降低法律风险,促进依法行政。
(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职能调整等,及时对需要取消、增加、变更的权责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依据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职尽责。二是梳理编制2023版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5项,覆盖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体育行政部门。持续简化程序、压缩时限、优化流程和办事环节,促进行政权力高效运行。
(七)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积极主动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依法依规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件,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体育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办理情况,答复率和公开率100%。二是及时反馈、妥善处理局长信箱的投诉。三是12345 便民热线平台共接收280件工单,均及时准确答复,三率达到100%。
(八)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信访工作流程》,使信访事项办理全过程更为合理化、规范化。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信访事项38项,办结17项,未办结21项。从来访途径上看,信访局转来25项;巡视组转来11项(与信访局转来重合5项);群众来访7项。局领导多次接待信访群众,倾听诉求、了解情况。包案领导主动协调,与问题属地沟通化解事宜。包案处室、单位及时到问题属地调查了解情况,推动化解进度。经过与安置属地的不断努力,有效化解了自治区领导包案的“霍长城”信访事项。针对持续时间长、历史跨度大、牵涉人员多、解决难度大的信访事项,坚持于法有据,弄清楚问题的根源症结,同时积极与其他厅局沟通联系,寻找政策依据,探索化解方式,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合法化解。
三、加强体育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思维
(一)结合日常管理,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运动队”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和教练员、运动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法律知识学习。
(二)结合重大赛事活动,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在全运会、全民健身日等重大赛事和活动期间,大力宣传《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每次大赛和活动中以体育法律法规指导整个过程,做到规范运作、安全有序,确保了赛事和活动的成功举办。
(三)结合重要节点,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结合5月的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民法典宣传月,8月全民健身日和体育宣传周、12月的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时机,组织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包联社区小区,广泛开展普法工作。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社区。邀请专家开展民法典知识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给出了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议。通过制作普法宣传视频,发放宣传册,开展“全民健身‘益’起来 健康你我动起来”体育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宣传普及体育领域的法律法规。组织普法学习和答题活动。通过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局系统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以局系统普法的实际行动,带动社会形成学法普法的广泛共识。
四、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形式和载体不够多样化,普法效果不够明显。
三是体育行业管理特别是体育赛事活动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立法工作。启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调研及送审修订工作。
(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对盟市和旗县区体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府服务。
(四) 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和流程开展合法性审查,局党组研究重大事项、作出重大决策前首先听取合法性审查的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不合规的,不提交集体讨论或制发文件。
(五)推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指导及参谋、助手作用,提升干部职工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减少法律风险。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法治大讲堂,邀请专家授课,充分利用各类活动、媒体资源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规范执法的氛围,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