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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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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主要报告了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 http://wjw.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94416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依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公开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全年公开信息发布11425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9310条,信息公开目录501条。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微博信息发布878条,健康内蒙古官方微信信息发布258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与机制,并按标准答复告知,全年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经沟通撤销10件不计入其中),其中予以公开15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件,咨询1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件,重复申请1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件,需结转2025年办理2件。已答复24件,未发生超期答复情况,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动态更新卫生健康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卫生健康标准文本,全面梳理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严把公文审批关,严格规范公文制定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审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梳理现行有效文件,更新权责清单,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放在醒目位置,方便群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规范设置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便民功能,通过“我向主任说句话”、在线咨询、举报投诉、政策问答库等栏目开展交流互动。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充分发挥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148次,互动交流征集调查3期,收到意见数量8条,收到留言并办结数量170条,可全程在线办理 事项共计71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常态化监管,落实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形成领导关注、处室协助、技术辅助、专员盯住的工作机制。在对委网站的日常巡查中,及时纠正可能引起歧义、误解的表达表述,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8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备注:全年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已答复24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2件,经沟通撤销1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力,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相比,仍需要进一步提质增效。存在主动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少数信息存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政策把握全面性上需要继续下功夫。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规范解读程序,细化解读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使政策把握更全面,沟通交流更顺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件。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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