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5年度第二批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拟奖励旅行社名单, 按照《2025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关于印发<2025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拟对符合奖励政策的6家旅行社给予奖励。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日至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有据,有真实姓名,附有书面材料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文化大厦主楼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304室或315室,联系电话:0471-6613967,6356742。附件:2025年度第二批招徕区外游客拟奖励旅行社名单及奖励金额附件:2025年度第二批招徕区外游客拟奖励旅行社名单及奖励金额1.鄂尔多斯市蒙信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招徕境外游客19个团424人,奖励7.82245万元;2.内蒙古绿野国际旅行社招徕境外游客10个团200人,奖励3.6075万元;3.内蒙古纵享国际旅行社组织国内包机1架次1个团40人,奖励0.5万元;4.内蒙古蒙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包机2架次2个团61人,奖励1万元;5.鄂尔多斯蒙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包机15架次15个团511人,奖励7.25万元;6.内蒙古蒙程国际旅行社组织高铁(动车)4班次17个团756人,奖励6万;7.内蒙古蒙程国际旅行社组织旅游列车2班次2个团589人,奖励4万元。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分析》市场需求调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现对《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分析》面向广大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工作,欢迎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专业的意见。一、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中文化和旅游产业相关指标进行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分析体系构建,并遵循《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2024)》《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及相关产业消费专项调查制度》等相关行业制度规范,将文化和旅游各部分指标解释作为测算依据。国内游客具体指是离开惯常居住环境,出行距离超过10公里,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到国内其它地方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探亲访友、保健疗养、购物娱乐、学习交流、会议培训或开展经济、文化、体育、宗教等活动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出游的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谋取报酬,并与目的地不形成雇佣关系。其中包含:国内游客包括过夜游客和一日游游客两部分。国内过夜游客:指中国(大陆)居民离开惯常居住地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单位内至少停留一夜,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国内游客。国内一日游游客:指国内居民离开惯常居住地10公里以上,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并未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单位过夜的国内游客。在对文化消费进行监测分析时,除了关注游客的文化娱乐消费之外,同时加强对本地居民的文化消费监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及相关产业消费专项调查制度》,本地居民指在本自治区范围内居住1年以上的居民。二、项目实施内容(一)对全区范围内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进行全面监测,涵盖全区及各盟市文化和旅游消费金额、旅游消费金额、旅游消费人次、文化消费金额、文化消费人次、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金额占比、人次占比等关键数据。同时,在统一口径下将数据和上一期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数据增加或降低原因,探讨与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变化以及消费者行为模式之间的内在联系。(二)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进行全面监测与深入分析,依托多渠道、多维度的数据来源,逐步构建覆盖全区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动态监测机制。继续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移动运营商、OTA平台、搜索引擎等平台合作,系统性地采集数据,全面掌握文旅消费市场的动态变化,为政府的精准决策和企业的经营优化提供有力支持。具体监测模块包括:整体情况监测模块、重点业态场景监测模块、消费者画像监测模块、网络热度监测模块、活动及政策监测模块、消费者满意度监测模块。(三)建立全区范围的文旅消费数据网络,并强化数据的区域整合和深度分析。强化新业态追踪能力,针对冰雪游、研学游、露营游、康养游、自驾游、乡村游、亲子游、低空游、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赛事去旅行等新兴消费场景与热点领域,建立动态监测机制。重点优化动态数据与静态数据的融合分析标准,针对实时数据流(动态数据)与周期性、定期收集数据(静态数据)建立统一分析框架。通过搭建数据校准模型、统一指标口径,实现两类数据的深度耦合分析,全面提高市场预测和应对能力,确保政策与管理决策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四)定期出具分析报告。自2026年起,将以重点节假日、季度、暑假、寒假、半年、全年为时段节点,定期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整体情况分析、重点业态场景分析、消费者画像分析、网络热度分析、消费者满意度分析、总结与建议等。三、项目概算及实施要求项目初步控制最高概算330万元(最终以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1.要求配备专业化服务团队。2.要求能够实现本地化服务。数据模型的建构、调整、修正能够利用本地数据及服务团队实现,以便于各项工作及时开展。3.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审核机制,保障数据报送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定期完成并汇报数据模型优化工作。四、材料报送要求(一)报送具体实施方案1.意向单位应按照本项目要求,提供服务方案,按格式填写需求调查表(调查表中市场报价部分包含各项内容的规格、数量、单价和总价、税费等)(加盖单位公章)。2.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二)报送要求以上前期调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7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nmgwltcyc@126.com。(三)注意事项1.文化和旅游厅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以及预算价参考的依据,参与本次调查并不代表获得本项目的承接资格。2.本次调查的项目需求为本项目的初步需求,采购人可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各供应商须按项目需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需求提出建议(如有)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0471-6355927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8月1日
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精品项目交流对接活动》市场需求调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现对《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精品项目交流对接活动》面向广大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工作,欢迎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专业的意见。一、基本原则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精品项目交流对接活动项目旨在聚焦文旅产业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举办以“金融支持区域协同发展”为主题的精品项目交流对接活动,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迈向新台阶,为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提供有力支撑。二、项目实施内容(一)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精品项目交流对接活动。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主题定位、内容策划、场地搭建、现场执行与活动组织服务等环节在内的活动组织实施。(二)邀约嘉宾。邀请全国重点文旅企业、行业专家、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到呼和浩特市进行对接交流和考察,活动总规模不少于200人。(三)项目辅导。梳理并辅导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融资需求。(四)全程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服务。应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现场组织与执行有序、高效,各环节衔接紧密,无重大失误和差错,无重大技术故障和安全事故发生。三、项目概算及实施要求项目初步控制最高概算170万元(最终以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1.要求满足本项目规定的活动策划及组织实施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要求策划专业活动方案。3.要求建立完善的执行机制,保障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定期完成并汇报活动进度工作。四、材料报送要求(一)报送具体实施方案1.意向单位应按照本项目要求,提供活动方案,按格式填写需求调查表(调查表中市场报价部分包含各项内容的规格、数量、单价和总价、税费等)(加盖单位公章)。2.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二)报送要求以上前期调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7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nmgwltcyc@126.com。(三)注意事项1.文化和旅游厅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以及预算价参考的依据,参与本次调查并不代表获得本项目的承接资格。2.本次调查的项目需求为本项目的初步需求,采购人可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各供应商须按项目需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需求提出建议(如有)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0471-6355927附件:文化和旅游厅本级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调查表.wps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7月28日
关于公示2025年度第一批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拟奖励旅行社名单, 按照《2025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关于印发<2025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拟对符合奖励政策的12家旅行社给予奖励。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有据,有真实姓名,附有书面材料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文化大厦主楼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304室或315室,联系电话:0471-6613967,6356742。附件:2025年度第一批招徕区外游客拟奖励旅行社名单及奖励金额附件:2025年度第一批招徕区外游客拟奖励旅行社名单及奖励金额1.鄂尔多斯市蒙忻国际旅行社招徕境外游客11个团208人,奖励3.64875万元;2.二连浩特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境外游客21个团693人,奖励 10.395 万元;3.内蒙古福之旅国际旅行社组织国内包机9架次16个团441人,奖励8.375万元;4.赤峰环游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包机3架次3个团170人,奖励3.75万元;5.内蒙古蒙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包机1架次1个团107人,奖励2万元;6.鄂尔多斯蒙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包机13架次13个团788人,奖励16万元;7.呼伦贝尔铁旅国际旅行社组织9趟专列9个团3817人,奖励56.25万元;8.呼伦贝尔雪之旅旅行社组织5趟专列78个团3319人,奖励31.25万元;9.内蒙古缤纷假日旅行社组织1班次高铁(动车)1个团51人,奖励0.625万;10.鄂尔多斯市蒙信旅行社组织1班次高铁(动车)1个团149人,奖励1.5万;11.内蒙古众信国际旅行社组织1班次高铁(动车)1个团101人,奖励1.5万;12.内蒙古蒙忻国际旅行社组织1班次高铁(动车)1个团60人,奖励0.625万。
关于开展2025年度配合基本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工作市场需求调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拟对2025年政府本级投资的配合基本建设项目开展考古勘探工作。为科学编制2025年度配合基本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工作方案及预算,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考古先行”政策,确保文化遗产保护与基本建设有机统一,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市场需求调查,征集专业意见。一、调查内容 勘探范围: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内配合基本建设项目的区域。工作内容:包括普探、重点勘探、遗迹记录(文字、影像、线图)、资料汇总及报告编制等,严格遵循《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及《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 二、项目概算及实施要求项目初步控制最高概算为470万元(最终以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一)企业资质:需具备考古勘探专业经验,能高效完成勘探、记录及报告提交。(二)保密要求:严禁泄露地下文物信息,测绘数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三)技术要求:采用梅花孔布孔法(1×1米间距),分层探查(每0.20米取样),确保遗迹定位、断代及保护方案科学规范。三、材料提交要求(一) 提交内容1.意向单位应按照本项目要求,提供详细工作方案,包括技术路线、人员配置、进度安排及报价明细(加盖公章)。对勘探流程、验收标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如有)。2.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二) 提交方式以上前期调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7日),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mgkgyjjk@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配合基建考古勘探需求调查+单位名称”。 (三) 注意事项 1.我院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以及预算价参考的依据,参与本次调查并不代表获得本项目的承接资格。2.本次调查仅作为预算编制及采购需求参考,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不视为投标承诺。 3.各供应商提交材料须真实合法,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后续参与资格。 专此公告。联系人: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 联系电话:0471-4931276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调查表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5年7月22日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市场调研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传承弘扬乌兰牧骑优良传统,展现与群众“面对面”服务的特色,值乌兰牧骑首次全国巡演60周年之际,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计划于2025年7月— 11月开展“北疆文化神州行——乌兰牧骑全国巡演60周年纪念演出”活动。本次活动原规划巡演14个省区城市,为进一步扩大全国巡演的影响力与覆盖面,确定新增昆明市、苏州市、合肥市、南宁市、青岛市、郑州市、石家庄市、长沙市、福州市、贵阳市、长春市、西宁市等12个延伸巡演城市。现就12个延伸城市巡演服务及整体巡演的宣传服务进行最高预算限额的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一、市场调研方式网上报名。二、最高预算限额(一)12个延伸城市巡演服务:320万元。(二)整体巡演的宣传服务:80万元。三、市场调研内容(一)12个延伸城市巡演服务。1.从全区各乌兰牧骑队伍中选拔12支队伍,每支队伍不超过35人。12支乌兰牧骑队伍分别从原规划巡演地奔赴全国12个延伸城市巡演,每个巡演地点驻留4天左右。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赁、人员组织、演出协调等,具体内容如下:2.巡演尾声,拟于北京举办汇报演出,从全区12支巡演乌兰牧骑中选拔部分优秀节目参演,进京巡演职员按100人计。汇报演出活动邀请各大主流媒体参与报道。具体内容如下:3.需要制作乌兰牧骑全国巡演 60 周年活动播放的10 分钟的“精编版”先导片一部;参加“首届乌兰牧骑全国巡演“老艺术家回忆录25分钟红色史料片一部;需要巡演全程素材收集整理及视频制作。具体内容如下:(二)整体巡演的宣传服务1.前期预热:邀约相关媒体参加“北疆文化神州行—乌兰牧骑全国巡演60周年纪念演出活动”新闻发布会;制作北疆文化神州行—乌兰牧骑全国巡演60周年纪念演出活动官方宣传片、宣传海报等;在主流社交媒体平台开设话题#乌兰牧骑全国巡演#,并开展运营。2.中期集中:每一座巡演城市活动开始前发布预热海报,用内蒙古12盟市和当地地标元素设计制作;沟通当地媒体联动开展全面宣传报道工作;在每座演出城市开展“乌兰牧骑双城记”主题宣传活动和“跟着乌兰牧骑看XX”主题文旅体验活动;全程制作活动系列新媒体产品,包括图文、海报、视频等,并资源整合各媒体发布;做好社交媒体话题运营工作,阅读量力争突破1亿次;邀请中央级权威媒体知名栏目,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或《朝闻天下》等,对本次活动进行报道;做好本次活动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提供7*24小时重点监测,分钟级响应。3.后期长尾:持续做好本次活动后期宣传工作,加强话题运营和互动;邀约中央及自治区级权威媒体,如新华社、中国文化报、内蒙古日报等权威媒体撰写本次活动深度报道;开展“一支乌兰牧骑就是一个符号”宣传活动,持续助力北疆文化建设和乌兰牧骑活动宣传;持续推出本次活动系列新媒体产品,对直播内容、长视频采访等进行拆条发布,联合网络名人开展达人种草活动,持续加强乌兰牧骑和内蒙古文艺的宣传;做好北京汇报演出的宣传报道;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全网传播大数据分析报告,并提供纸质印刷版总结报告。具体内容如下:四、供应商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五、市场调研投递方式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相关资质”。六、提交审核资料(一)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二)提供公司介绍,业务人员从业简历等;(三)提供各项报价明细和总价(包含税费等)。根据各自许可范围,可只报创作部分,可只报制作部分,也可全报。(四)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等。以上资料,填写完成后,盖公章,以PDF格式,通过邮箱3799174880@qq.com递交。七、特别说明(一)本次报名截止至2025年7月27日上午9:00前。(二)我单位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以及预算价参考的依据,参与本次调查并不代表获得本项目的承接资格。(三)本次调查的项目需求为本项目的初步需求,采购人可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四)各供应商须按项目需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需求提出建议(如有)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五)此市场调研仅限网上邮箱资料递交,无需派人前往。八、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471-3909158,联系人:旗老师。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所有。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5年7月22日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中蒙俄“万里茶道”国际旅游推介系列活动项目的市场调研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拟开展中蒙俄“万里茶道”国际旅游推介系列活动项目需求调研工作,有意向的单位可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一、项目内容中蒙俄“万里茶道”国际旅游推介系列活动二、服务总体要求(一)基本需求按照中蒙博览会总体安排,拟配套举办中蒙俄“万里茶道”国际旅游推介系列活动,利用中俄蒙“万里茶道”国际文化和旅游资源,深化“万里茶道”沿线地区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加快推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二)基本目标一是举办中俄蒙“万里茶道”国际旅游推介活动,推进中俄蒙文化交流互鉴、旅游合作共进、人员互相往来,助力沿线地区文旅市场振兴,让文旅产业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二是举办中俄蒙“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工作会,探讨沿线地区文化旅游合作的新领域和新途径;三是开展“友谊•和平•年轻的使者”中俄蒙万里茶道青少年交流活动,组织俄蒙青少年到呼和浩特与中国青少年进行文化艺术交流并开展研学活动。三、项目实施要求(一)项目时间2025年8月25-28日(二)项目内容:1.人员与接待:活动人员包括中国、俄罗斯、蒙古国“万里茶道”联盟成员单位代表120人;相关文旅企业、非遗传承人;青少年活动包括俄罗斯30名、蒙古国30名、哈萨克斯坦10名。供应商需做好120名参会人员及70名青少年4天3晚的会务接待工作。2.活动策划与组织:负责中俄蒙“万里茶道”国际旅游推介活动(120人会场)、中俄蒙“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工作会(50人会场)、“友谊•和平•年轻的使者”中俄蒙万里茶道青少年交流活动(70人会场)的策划、组织实施,包括方案制定、会务组织、会场内外氛围营造、会场搭建、物料设计与制作、同传及现场翻译等事宜。3.活动宣传与推广:制定本次“万里茶道”国际文化旅游推介系列活动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在会前、会中、会后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本次活动新闻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等技术手段,突出参会者和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加大“万里茶道”品牌建设力度,确保各项活动营销宣传全面及时,为媒体采访报道大会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四、材料报送要求(一)报送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各内容要求,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分项报价。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二)报送时间要求调研文件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275433282@qq.com。(三)注意事项我厅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此次市场需求调研仅作为下一步政府采购的参考。联系人:苏志刚联系电话:0471-6946677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7月21日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2025年度职称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有关要求,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已完成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经济、档案、文学创作系列(专业)及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中的研究推荐和公示环节,现作为主管单位对申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申报人员有疑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有据,有真实姓名,附有书面材料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时间: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至7月25日(星期五),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联 系 人:樊瑶联系电话:0471-6966251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414室)邮政编码:010020邮 箱:nmgwltrsc@163.com附件:1.2025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艺术系列艺术各专业职称人员花名册2.2025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艺术系列群众文化专业职称人员花名册3.2025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图书资料系列职称人员花名册4.2025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文物博物系列职称人员花名册5.2025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文学创作专业职称人员花名册6.2025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经济系列职称人员花名册7.2025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档案系列职称人员花名册8.2025年度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绿色通道职称人员花名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7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承担大型公益性展览项目的组织、策划、设计、布展、讲解接待等工作;承办各类专题性展览项目,向社会公众提供展览服务;组织开展传统工艺、文创产品、旅游产品展示推介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等宣传教育、馆际展览交流合作活动。一、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计划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人。(二)招聘条件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含)学历、学位(具体以《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为准),以及国家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6)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9日至2007年7月18日期间出生),男性要求身高1.70米以上,体重70-90公斤;女性要求身高1.65米以上,体重45-60公斤;(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5)现役军人;(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二、报名、资格初审及复审(一)报名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由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组织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nmrcks.net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9:00至2025年7月25日17:30。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00至2025年7月26日12:00。报名截止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3:1)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并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官网上予以公布。3.每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初试、复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4.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5.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在线上进行,由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负责。应聘人员可在报名2日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知,初审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25年7月27日14:00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及《资格复审通知书》。(三)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完成。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书》。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递交《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首页、本人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国家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外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同时现场测量应聘人员的身高和体重。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4.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在应聘人员资格复审现场提出资格复审审查意见,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给考生纸质版《初试通知书》。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三、招聘方式(一)初试初试时间:2025年7月31日,上午9:00。初试地点: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43号凯盛酒店(原军区招待所)会议厅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及《初试通知书》参加初试,开考比例为3:1。对于实际到场参加初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须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二)复试复试时间:2025年8月2日,上午9:00。复试地点: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43号凯盛酒店(原军区招待所)会议厅对于实际到场参加复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须达到复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三)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应聘人员总成绩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址https://wlt.nmg.gov.cn)和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http://www.nmgzlg.cn)官网发布。四、体检与考察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官网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复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复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一)体检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复试成绩公布后1周内完成。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二)考察1.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公示和聘用(一)公示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二)聘用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4)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5.安排岗前培训。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六、其他事项(一)招聘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二)本次招聘初试、复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递补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四)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七、纪律与监督(一)实行回避制度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2.履职回避。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咨询确认电话和监督电话(一)报名确认及咨询电话0471-4951415(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0471-4912621(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0471-3983524(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二)技术咨询电话4008828026(报名网站后台)(三)监督举报电话0471-4951415(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0471-6968139(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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