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23 08:52
信息来源:
中心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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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采购咨询服务
项目采购内容:对大数据中心实施项目的采购策略,采购需求论证,采购文件编制,质疑、投诉回复等事项进行专业指导并与项目执行人共同完成采购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报价方式: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费标准报折扣率。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和比选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2.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6号 中心14楼1413房间;
3.说明事项:比选文件须在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交由采购人,提前或超期一律不予接收和办理。
比选文件需按资格、报价、实施方案三部分胶装、编制成一册,一份既可:
一、资格审查材料
1.供应商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此项目,则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包含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③项目名称);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3.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6.提供“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至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9.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与该项目类似的相关业绩两份。
10.该项目须提供固定团队开展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 须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以参加比选供应商为缴费单位的缴纳社保的税单复印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再次转包的承诺。
二、报价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费标准报折扣率(格式自拟,简单表述折扣率即可)。
三、针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
方案中应对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有序、实现项目采购效益最大化,与采购人共同完成项目实施前的采购策略、采购文件编制、评审因素设定等工作,弥补项目执行人因采购知识不足导致项目实施延误;还应从风险防控上识别采购过程中的质疑、投诉、合同约定等法律风险,弥补项目执行人因各项法律法规知识不足导致项目采购实施失败。
联系人和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4827266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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