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盟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优化评审专家库结构,提升评审工作质量,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推荐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盟内各部门、行业协会、职业学院、科研院所、认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从事大数据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二)熟悉国家、自治区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措施,并能严格执行;
(三)在大数据及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具有分析判断能力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和行业最新发展趋势、政策法规和行业动态;
(四)具备公正客观的评审态度,能够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有参与过职称评审、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从事大数据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且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大数据及相关领域计划项目(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大数据及相关领域科技荣誉的人员;
(六)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不得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锡林郭勒盟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个人申请表》(附件1)。
(二)单位(行业)推荐
推荐单位应对推荐人员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择优推荐。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xmdsjbxq@163.com,纸质版需加盖公章。
四、推荐材料
(一)《锡林郭勒盟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个人申请表》(附件1);
(二)《锡林郭勒盟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荣誉证书及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锡林郭勒盟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二)为锡林郭勒盟大数据领域人才培养和选拔提供咨询和建议。
(三)参与锡林郭勒盟大数据领域相关政策、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请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推荐人选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职称评审工作。
(二)公平公正,择优推荐。推荐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不得弄虚作假,确保推荐人选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三)及时报送,确保时效。各推荐单位请于2025年3月25日前完成推荐报送工作,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四)材料齐全,规范报送。各推荐单位应确保推荐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五)保密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推荐人选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六)入库管理。锡林郭勒盟 与数据管理局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后,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报锡盟人社局备案,录入锡盟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
七、联系方式
电话:0479-8281736
邮箱:xmdsjbxq@163.com
地址:锡林郭勒盟 与数据管理局B5001办公室(盟 中心5楼)。
附件:1.锡林郭勒盟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个人申请表
2.锡林郭勒盟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
锡林郭勒盟 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