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青录委员: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建立对外贸易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提案》,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任务实施,不断深化与俄罗斯、蒙古国的经贸合作与交流,着力构建边腹互动格局,促进口岸与腹地联动发展。2022年1月,自治区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设立中国(乌兰察布)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请示》,争取在乌兰察布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务院已于2月10日将该请示批转商务部,商务部正在按照国务院部署推进有关工作。自治区也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准备。
一、积极推动跨境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一)促进跨境快递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自治区快递业快速发展,对降低流通成本、补齐物流短板、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乌兰察布市积极促进快递业发展,目前有9家快递企业入驻乌兰察布市,2021年全市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240.95万件,其中国际和港澳台快递件1200件;快递件投递量累计完成7896.88万件,其中国际和港澳台快件1800件。乌兰察布市北方陆港公司与邮政、顺丰等多家快递公司达成合作意向,推动跨境快递物流业加快发展。
(二)推进跨境货运互联互通。乌兰察布市充分发挥北方陆港公路物流枢纽功能,抓好国际、国内公路分拨与跨境商贸物流集成。目前,北方陆港公路运输通道已开通,取得了蒙古国、俄罗斯境外投资许可和TIR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资质,与蒙、俄方公路运输部门达成双向物流运输合作协议;投资购置了符合国际标准的冷链运输车辆和集装箱,可将大量南来北往、东进西出的冷链货物集聚在乌兰察布市,形成中转集散基地,由乌兰察布市发出的货物运输至俄罗斯乌兰乌德仅需1-2天。
(三)加强跨境电商公路运输通道建设。截至目前,自治区与蒙古国、俄罗斯达成协议开通的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共有42条,基本形成以口岸地区重点城市为中心、边境口岸为节点、覆盖蒙、俄边境地区重点城市、重点矿区并向其腹地不断延伸的道路运输网络。“十三五”期间,全区国际道路运输累计完成客运量1308.8万人,累计完成货运量17084万吨,较“十二五”期间分别增长18.7%、52%,中蒙国际道路运输货运量常年居全国首位。
二、扎实推进中欧班列健康运行
为促进中欧班列持续健康发展,海关总署出台了《海关支持中欧班列发展的措施》,支持利用中欧班列开展跨境电商运输业务。乌兰察布市出台了《促进对外贸易和物流产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试行)》,实现中欧班列补贴由“补运费”转向“补短板”。乌兰察布中欧班列自2016年开行以来,共开辟16条运行线路,累计开行557列22836车,总货值11.04亿美元,其中俄罗斯线路占比50%。乌兰察布市依托七苏木保税物流中心(B型),探索进出口产业基地孵化模式,打造独具特色的中欧班列集拼集运中心。
三、进一步加快海外仓建设
(一)积极推动海外仓建设。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研究出台了《支持中欧班列沿线国家海外仓高质量发展方案》,推动中欧班列沿线国家海外仓丰富功能、延伸服务、优化布局、升级发展,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当前,自治区已有多家企业在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建设或租用海外仓。乌兰察布市北方陆港公司在蒙古国乌兰巴托市、俄罗斯乌兰乌德市分别购置土地,布局建设了物流园和海外仓。乌兰察布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项目正在施工建设,待项目完成建设并正式运营后,可开展直接出口海外仓等跨境电商业务。
(二)完善海外仓配套服务。自治区不断完善通关配套服务功能,推进保税仓储、物流配送、分拣包装、电子商务、国内外贸易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中国(内蒙古)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已上线运行。加快建设乌兰察布市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中心及分拨中心、跨境电商监管服务系统,建成七苏木俄罗斯集装箱还箱点项目,正在开展进口木材和粮食产品海关指定监管场地项目、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项目、综合保税区及进口商品零售试点项目建设。
四、扩大出口商品种类
自治区在稳外贸方面持续发力,积极出台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措施,持续提升口岸进出口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大优质农产品等产品出口力度,不断拓宽出口商品种类。乌兰察布市将农特产品加入跨境电商平台,大力推动乳制品、卓资山珍、燕麦和马铃薯等产品出口。2021年,乌兰察布市成功获得“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马铃薯)”认定,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下一步,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委的支持,进一步加快设立中国(乌兰察布)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相关工作,力求在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上取得更加积极的进展和成效。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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