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内政办字〔2017〕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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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19 00:00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张建民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员:冯任飞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丽荣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闫同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宝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仲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惠忠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吴苏海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副厅长(副局长)

荆玉林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冯呼和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尤俊成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孙尚英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路宝玲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马万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云挨厚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

王文杰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赵新民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张小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刘文磊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王鹤普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李东升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冯 自治区质监局总工程师

乌恩奇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版权局专职副局长

孙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彭万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总监

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

王笑铁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专职副主任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二是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三是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四是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五是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冯任飞兼任。

(三)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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