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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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15 17:27 


  为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做好自治区专利奖评选各项工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政策解读方案。

《细则》共28条。在《办法》的基础上,对制定《细则》的目的、表彰奖励、组织管理、主要职责、评审专家、申报主体、提交材料、推荐方式、形式审查、评审标准、程序规则、公示、异议及其核实处理、社会监督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并具有严谨性和操作性。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条至第二条,分别明确了《细则》制定的目的及主要依据。明确了设立专利奖的目的,明确了专利奖的适用范围和表彰对象。

二、第三条至第六条,明确了专利奖的评审机构的组成及职责、常设机构,确定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奖实施方案、评审专家组成员名单及报批审核,明确了发布专利奖评选活动公告。

三、第七条至第十四条,分别明确了参评专利奖的申报主体,明确了参评专利奖需要提交的材料,明确了专利奖申报推荐方式,明确了择优推荐专利奖的分配名额规定,明确推荐单位或者院士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规定。

四、第十五条明确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的规定,明确了抽选专家对形式审查合格的材料进行评审的规定,并对专家组组成、数量作出原则性规定。

五、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分别明确了专利奖评审标准,明确了专利奖评审程序和规则,明确了集体审议会议参加人员及会议相关规定要求。

六、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分别明确了公示拟获奖名单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对申报项目退出评选的程序办法,明确了对公示期内项目和个人有异议的反映渠道和办法,明确了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明确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核实情况的具体办法,明确了评审委员会会议研究处理的办法。

七、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分别明确了参评过程中专利权人发生变更时专利奖的颁发规定,明确了评审中的纪律、廉洁、保密规定,明确了专利奖宣传交流、模范推动等相关要求。

八、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六条,明确了对评奖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处理方式及专利奖的撤销规定。

九、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八条,分别明确了《细则》的解释单位,明确了《细则》的实施日期。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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