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3号
成文日期 2023-11-07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3号
成文日期 2023-11-0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1-11 10:39
分享到:
【字体:
点击阅读 一键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3年11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王莉霞      

2023年11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日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以下政府规章:

一、《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2015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公布)

二、《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2016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