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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 我区42个新草品种贡献“新质生产力”

    日前,自治区林草局公布了2024年度自治区草品种名录。2024年,自治区共审认定通过草品种42个,其中,育成品种32个、野生驯化品种10个,审认定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包括羊草、冰草、驼绒藜、苜蓿、大麦、燕麦等17个生态修复和畜牧业生产急需的优良草种。截至目前,自治区草品种数量达到277个,稳居各省区之首。近年来,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大食物观”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种业振兴和奶业振兴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优良草品种在草产业链中的牵引带动作用,根据新时期“三北”工程建设需要和畜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育种方向,创新品种审定形式,取得了显著成效。2024年度草品种审定工作,突出四大亮点:一是简化申报流程,首次实现“品种申报—田间鉴定申请—审定申请—结果公示—证书发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减少育种者跑路次数,提高委员会办事效率。二是优化审定程序,首次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严格审查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重点考量育种程序的规范性和推广应用潜力,着力提升品种质量,更加注重成果转化。三是强化联合攻关,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申报比例达到45%,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等区外科研院所申报品种数量达到35%,产学研协同创新气氛活跃,区内外联合攻关成效明显。四是深化蒙材蒙用,审认定的42个品种中,“西拉沐沦羊草”、“蒙农2号红豆草”、“辉腾锡勒无芒雀麦”等乡土草品种占比达到60%,深入挖掘当地资源,真正做到蒙材蒙用。下一步,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将继续指导各地做好品种选育工作,积极推进自治区草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加快推进抗性强、用途多、价值高的优良乡土草种选育步伐。同时,进一步加大品种审定和推广力度,实现品种数量和质量双提高,切实解决草种“卡脖子”问题,为推进“三北”工程高质量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草种“新质生产力”。

    2025-04-08
  • 通过疏堵、撑腰、赋能、减负——内蒙古经营主体发展至293.24万户

    4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今年3月底,内蒙古经营主体发展至293.24万户,同比增长5.41%。其中企业数量突破72.2万户,个体工商户数量突破214.11万户。千人拥有经营主体量由2023年初的105户提升至122.8户,企业在经营主体中占比提升至24.62%。经营主体作为市场经济的“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区正确处理监管、服务与发展的关系,把服务挺在监管前,让监管跑在风险前。率先完成企业信息变更、迁移登记、注销登记、开办餐饮店等多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通过实施市场监管进园区服务,在工业园区设立了84个质量一站式服务窗口,现场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在全面推行“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模式下,我区全面统筹“放得活”与“管得住”,以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营商环境保障企业敢闯敢投敢干。今年3月初,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指导意见》,对食品监管、网络交易监管等12个市场监管领域70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化、清单化规定。所有这些举措的落地施行,充分激发了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目前,内蒙古围绕“一件事”提速、“一站式”服务、“一码查”管住三件事,全力为经营主体发展疏堵、撑腰、赋能、减负。

    2025-04-08
  • 我区印发通知助力中小企业“出海”

    为加强出海服务的系统化供给,帮助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自治区工信厅于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按照《通知》总体目标,将通过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组织服务机构与有出海意向的中小企业精准化对接,提供政策入企、市场开拓、国际人才、管理提升、跨境金融、权益保护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畅通信息渠道、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通知》明确,要汇集服务需求,全面摸排辖区内中小企业的出海意向、需求及面临的困难,建立中小企业出海需求数据库。要对接服务机构,根据本地区中小企业出海意愿及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方案。

    2025-04-07
  • 内蒙古城市公交客运量增速位居全国首位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24年全国城市客运量统计报告。数据显示,内蒙古城市客运发展呈现强劲增长态势,全年完成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量6.45亿人次,同比增长10%,增速位居全国首位。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公共汽电车客运量增速均突破10%。鄂尔多斯市增速达19.8%,全区领先。呼和浩特市构建“轨道+公交”一体化交通网络,实现公交地铁接驳融合率超95%。通过精准对接多元出行需求,系统布局28条定制公交、13条校园专线及11条文旅专线,形成覆盖通勤、就学、旅游等多维场景的立体化公交服务体系。创新推出的“大学城—万达广场”网约快线,通过动态响应、灵活调度,提升了重点商圈与高校区的交通衔接效率,为城市公交服务创新提供了示范样本。包头市持续完善城市“大公交”网络体系,在线网优化方面,完成12条线路调整,有效化解产业园区职工出行难题;在服务创新方面,推出勤学、赛事等13条特色专线,精准服务在校学生等重点群体,以“短、频、快”为线路优势的定制公交,成为传统公交“长线”运营模式的有效补充。在城乡融合方面,开通C1-C7城乡公交线路,实现主城区与固阳县、土默特右旗等旗县的无缝衔接。鄂尔多斯市科学构建“一市两区三组团”公交发展格局,建立了稳健的成本规制机制和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保障民营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2024年重点推进新能源车辆更新换代,构建“中央+自治区+地方”三级补贴体系,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超过93%。依托自主研发的智能公交管理平台,实现客流分析、线路优化和运力调配精准化管理。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科技支撑的现代化公交运营新模式。“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出台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进一步推进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重点推广呼包鄂三地在线网优化、城乡一体化、智能调度等方面的创新经验,打造更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绿色出行体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5-04-07
  • 自治区财政多点发力保障就业促进行动高效开展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通过增投入、强统筹等综合措施,多点发力保障就业促进行动高效开展。保障资金投入力度。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内蒙古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148498万元,较上年提前下达部分增加4277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44113万元,较上年增加1301万元。同时,自治区财政落实重点群体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并支持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自治区财政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等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的新职业领域,聚焦农民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强化培训就业导向,财政对培训后6个月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培训课时基准补贴标准上浮50%。对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财政部门可以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拓展政策性就业渠道。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自治区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10908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7721万元、社区民生计划补助资金22234万元、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补助资金5446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性岗位14000个,对符合一定条件并到基层就业的直属高校毕业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据悉,自治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底。失业保险费率继续保持1%不变,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执行0.5%。工伤保险费率在保持八档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通过降费率,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2025-04-07
  • 清明假期首日全区接待国内游客近三百万人次

    4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消息,清明假期首日,全区共接待国内游客299.2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8.61亿元。赏花、踏青、寻访古迹、体验非遗……清明假期期间,全区各地争相推出文旅活动、旅游线路、打卡攻略、景区优惠等,以融合民俗与春景的特色活动,吸引游客深度体验北疆文化,向广大游客发出春日游玩“邀请函”。其中,短途游周边游成为假日消费主力,陕西、山西、宁夏等周边地区游客占比30%,261家A级旅游景区迎来八方宾客。与此同时,内蒙古县域游火热,据美团旅行数据显示,贵州、云南、河北、内蒙古、陕西成为2025年清明假期县域文旅增速Top5省份。内蒙古极具地方特色的旅游文化资源给游客带来持续吸引力。

    2025-04-06
  • 八部门出台《意见》支持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有形有感推进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有效开展,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8部门出台《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完善分配机制精准扶持文化文物单位开发彰显北疆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擦亮北疆文化品牌,让北疆文化走进千家万户。《意见》遵循社会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支持文化文物单位以独立开发、合作、授权等形式引入社会力量,深挖文化资源,开发涵盖原创展览、夜游研学、衍生商品、沉浸式游览、特色影视演艺游戏等多元文创产品;首批选定内蒙古博物院、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学馆5家单位及各盟市国家一级博物馆为试点,实施动态管理。试点单位可用知识产权入股文创企业,依规将企业国有资本纳入统一监管;单位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经批准可到附属或合作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建设。此外,自治区财政厅将进一步规范收入管理制度,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强化财政资金在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中的引导作用。文化文物单位可将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全部用于本单位事业发展和人员激励。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情况加大评估力度,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在支持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中贡献财政力量。

    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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