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万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申请审查结果的通知
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人防〔2017〕27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内人防发〔2018〕11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对内蒙古万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检测工作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认为该企业符合备案条件,并在自治区国防动员门户网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2日-10月28日)。现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同意备案。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法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内蒙古万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第四功能小区二层实验楼 |
史志军 |
李晓静 |
13947771505 |
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